本报讯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5万元/年,责任部门为市发改委;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8%,由市人社局负责;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95%,责任单位为市环保局;人均慈善捐款(物)达到60元/年,责任单位为市民政局……昨天,南京市社建工委发布“建立幸福都市指标体系”(考核意见),第一次在全市层面把市民幸福所涉及到的主观和客观指标进行量化,其中“客观指标”达42项,总分为70分;市民满意度的“主观指标”达21项,总分为30分。
记者从市社建工委了解到,“客观和主观考核指标体系”以2011年8月南京市开展的“建设人民幸福城市”万人问卷调查结果为依据,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发,与率先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有机衔接,紧扣幸福都市民意需求导向市民幸福感受群众满意标准,今后将作为单独指标体系进行监测考核。
市委社建工委将会同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等部门对区县和部门年度落实幸福都市指标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核算综合得分。其中客观指标按照年度完成进度进行评价,主观指标通过问卷调查获取。考评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考核和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在42项客观指标体系中,又突出了“市民终身教育社会保障体系”等10项民生工作,这10项占总分的30分,突出考量“老百姓幸福感受”。各项指标体系不交叉不重合。指标体系推进由市委社建委具体牵头实施,每年1月进行考核。(徐佳佳 董婉愉)
链接多国已有“幸福指数”
从国内外发展形势看,幸福指数幸福指标正与GDP一起,日益成为评估社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内容。法国澳大利亚日本泰国等,都已采用各自的“幸福指数”研判社会发展程度,衡量国民幸福感。国内深圳无锡等也尝试推出相关指标。走民生幸福为导向的发展之路,正逐渐成为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