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马浙闽 王光忠 陈莹 王小兰) 几个歹徒抢劫手机和现金,他们的朋友董某开玩笑称要举报。没想到因为这句话,几个歹徒被捕后,串通诬陷董某参与抢劫,被警方零口供抓捕。直到日前福州晋安区检察院发现疑点,被关押了3个月的董某才被释放。
开玩笑要举报“惹火烧身”
去年5月3日晚,四川籍犯罪嫌疑人唐某刘某等5人,合伙在福州路面上伺机抢劫,抢走一名女子手机1部和现金500元。
实施抢劫后数日,唐某和刘某等人到莆田,找朋友董某打牌。在打牌的过程中,董某不经意间看到刘某把一部华美的手机放在桌面上,便说了一句“这部手机很漂亮”。
“这部手机是我们5人合力从福州一个女的那抢来的。”唐某几个炫耀说。“哈哈,这太严重了,我要举报你们。”董某随口开了个玩笑。“你别笑,我们要是被抓了,就是你举报的,也要拉上你。”唐某和刘某异口同声地说。当时,董某只当是玩笑,后便动身去上海做装潢生意。
次月,唐某刘某等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他们怀疑是董某举报了他们,为了报复,唐某几个串通后作伪证称,董某也是抢劫案的同伙。
去年7月28日,董某用身份证到公安机关为工人办理暂住证时,发现自己已被网上追逃,当场被上海公安机关抓获,并被羁押于福州市第一看守所。但他自始至终否认参与抢劫。但因多人指认,后董某还是被零口供逮捕。
一名嫌犯露疑点 终证董某无罪
据晋安区检察院经办检察官介绍,零口供,有其他犯罪证据,证明存有犯罪事实,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晋安区检察院接到该案件后,审理查明,被抢劫的女子因被抢劫的过程中,被蒙住了眼,没能辨认董某是否是同案犯。
直至最后一名同案犯向某全到案后,晋安区检察院进一步狠抓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发现案件疑点。
向某全证实唐某刘某向某安抢劫的犯罪事实,并称董某并未参与抢劫。之后,晋安区检察院将该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由公安机关对董某做撤案处理,及时纠正了一起冤假错案,并追诉唐某刘某诬告陷害罪。去年10月27日,董某因无犯罪事实被释放。
晋安区检察院认为,唐某刘某向某安向某全结伙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价值达人民币1410元,并造成被害人轻微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唐某刘某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诬告陷害罪。
蒙冤3个月 生意全打水漂
“仿佛是一场噩梦,被认识十几年的朋友诬陷,好在检察官细心查证,要不我这冤屈难洗刷!”昨日,专程从莆田赶到晋安区检察院的董某告诉记者,被关了3个月,在上海的生意全都打水漂了,全部合同毁约,并对工人的工资进行了补偿。同时,也给他的精神带来了无法想象的压力。本打算起诉诬陷他的唐某和刘某等人,但考虑到他们的孩子也还小,故放弃对冤枉自己的两嫌犯提出赔偿要求。
而3个月的看守所生活,却让董某永远无法忘怀。纵然希望冤屈得以洗雪,心中更是惦念着远在四川老家的11岁的孩子和父亲。董某说,在看守所的3个月里,家人汇来了3000元钱款,花得只剩1000元。“我在福州一个朋友也没有,好在身上有些钱,要不真不知道怎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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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玩笑要告发被诬告成劫匪幸好检察官看出疑点
福州新闻网讯四川人小董莫名其妙地被网上追逃,关进看守所3个月,这一切源于他的一名玩笑话。原来,他得知老乡唐某与刘某抢劫后,开玩笑地说要告发他们,很快唐某与刘某就落网了,他们以为真的是小董告发的,就诬陷小董是同伙。此案移送起诉后,晋安区检察院发现诸多疑点,最终帮助小董洗清冤情。日前,晋安区法院以抢劫罪与诬告陷害罪合并判处唐某与刘某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一句玩笑话 惹来一场灾
唐某与刘某均是四川人,他俩与小董在十几年前相识,成为好友。唐某与刘某没有工作,曾因盗窃和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罪名入狱。
去年5月3日晚,唐某刘某与同伙向某等人经预谋,乘坐一辆商务车来到晋安区福新路附近。他们看到市民小许从福新路一家银行取钱,便跟踪她,并以她欠钱不还为由,殴打她,并将她强行抬上车,蒙住她的眼睛。随后,他们抢走小许的手机一部及现金500元。得手后,他们将车开到仓山,将小许推下车。
几天后,唐某与刘某到小董位于莆田涵江区的暂住处打牌。在打牌时,刘某告诉小董,自己的手机是在福州抢来的。
小董听后开玩笑称,刘某等人的行为很严重,要去告发他们。当时,刘某与唐某也笑着说,如果他们被抓就是小董告发的,“要拉你一起‘死’”。
小董没把这当一回事。去年10月28日,小董在上海为手下的工人办暂住证时,当地警方称他是网上在逃犯,将他扣留。几天后,他被带到福州看押,此时他才知道自己是一起抢劫案的嫌疑犯。
被朋友诬告 关了3个月
福州警方在小许报案后立即展开侦查,于去年6月14日抓获唐某与刘某。两人都认为是小董告发了他们,遂一起供述小董也参与了抢劫。因此警方将小董列为网上在逃犯,因多人指认,小董在去年8月4日被零口供逮捕。
突如其来的横祸让小董懵了,因为被关进看守所,他丢掉了装修合同,家里只有老父与幼儿,亲人无法前来。手机被扣押,他无法与朋友联系,没有人帮他。
昨日上午,记者在晋安区检察院见到了小董。他告诉记者:“其实,我的手机通话记录可以证明,案发时我在莆田,而且这段时间我和唐某刘某都没有通话记录。我没有参与犯罪,在看守所里我一直在申诉。”
检察官发现疑点 帮他洗清冤情
此案移交给晋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唐某与刘某仍供述小董参与抢劫,不过,经办检察官从中发现了疑点。
首先,被害人小许当时眼睛被蒙上,她无法辨认小董是否参与抢劫。此外,小董是零口供被捕,一直称没有参与抢劫,该案还有几名同案犯没有抓获,缺乏足够证据证明小董参与犯罪。因此,晋安区检察院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不久后,同案的向某归案,他没有辨认出小董一起参与犯罪,他的供述与刘某与唐某不一样。公安机关对唐某与刘某进行预审,唐某与刘某才交代,他们是诬告陷害小董。
小董被关3个月后获得自由。
晋安区检察院对唐某等人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唐某与刘某均构成抢劫罪与诬告陷害罪,分别判处他们5年有期徒刑与4000元罚金。同案犯向某构成抢劫罪,被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4000元罚金。
(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马浙闽 王光忠 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