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也推不动的“城管牌小推车”
日前有苏州商贩反映,苏州留园街道城管要求商贩统一购买便民小推车,价格在3300多元,如果不购买城管指定的小推车就不能做生意。对此城管回应称,此举为规范管理统一管理。目前相关部门已就此事介入调查。(3月5日《北京晨报》)
贩夫走卒,谋生不易。但如果秉持“蚂蚁再小也是块肉”的思维,小商小贩也能在“特许经营权”的管制里萌生出诸多“财意”:譬如要摆摊你得先买辆3300元的小推车,譬如你或者贴个免死标签交500元的“加盟费”……但如果不买城管推荐的车不交城管指定的费用,你也甭想在此地摆摊做生意。好在地方纪委和检察院已介入调查,城管揽财的猫腻迟早也会水落石出,问题是,胆子何来?伤害谁医?
前几日有消息说,江苏常州城管一线执法部门共有12名硕士,他们有的从事沿街巡查工作,这引发“人才浪费”的热议,但不少人也认为,城管工作需要了解法律技术等方面知识,越来越需要高素质人才并指望以此破解城管执法“西西里化”的困境。然而,“城管牌小推车”的故事告诉我们,沉疴于城管执法乱象中的症结,未必是执法人员的学历或身份,而是整个执法体制的合法性与节制性。换言之,即便将苏州城管都换成博士硕士,该卖小推车的还得卖该收保护费的还得收。这些年,城管形象上的问题,固然有舆论妖魔化的成分在里面,但若不是执法本身波诡云谲,妖魔化的帽子如何戴得上去?
2012全国两会上,已有代表委员再次就城管执法的合法性提出相关建议,在城管“规范管理统一管理”小商小贩的时候,可能自身的“规范”与“统一”还处于蒙昧阶段。譬如城乡规划管理职能是依照“城乡规划法”进行管理,城市建设管理职能则是依照“建筑法”进行管理……各有各的归属,却因为便捷执法的原因而交由城管执行,导致目前缺乏国家层面的法律来保障城管执法的“规范性”与“统一性”。
其实很多事情,怕就怕“规范”和“统一”。在一个价值多元利益多元的时代,动辄要“规范”和“统一”的动机也耐人寻味。小成本的谋生或小清新的生活,无须公权插手。市场有市场的边界公权有公权的雷池,公序良俗当有一个稳定的维度,而不是今天要你剪同一个发型明天要你搞同一款推车。城管这种滥设行政许可以权寻租的作为,为何能在法治框架与监督体系里兑现为现实?
金无足赤。公众自然不能苛求城管的完美无瑕,然而,执法底线的一次次轻易突破执法犯法的一回回嚣张跋扈,已经不是靠普及国外跳蚤市场的自由与美好所能解决的事情了。硕士能否推动“城管牌小推车”?这个问题,怕是小推车也载不动的“许多愁”。(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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