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稻葵:保障房可以成为各级政府长期持有的财政收入来源
人民网北京3月7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 今日下午16时15分,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政协委员谈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主题记者会在梅地亚两会新闻中心召开,全国政协委员围绕保障房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请问李委员,今年我国保障房的建设规模将达到历史高位,保障房建设资金的缺口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知道,您曾经也呼吁过,加快保障房建设的相关融资体制的建设,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请您谈一谈这方面的具体建议。
李稻葵:非常感谢你的问题,首先你这个问题看起来非常具体,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它涉及到整个保障房定位的问题,我想借用一点时间简短把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从根子上讲讲。如果说去年2月份以来出台的各种各样的限购令,这是对房地产市场的“退烧药”的话,保障房的制度建设恐怕是房地产目前问题的“解毒剂”,这涉及到长期房地产体制发展的重要制度设计,远远超出了一个建设的问题。
如果有了这个认识的话,我想我们就可以一步一步的讨论具体操作层面的问题。从操作层面来讲,我个人的观点有两个认识应该要提升和转变:一是保障房并不是各级地方政府一次性的财政开支,保障房是各级地方政府的资产,如果建得好管理得好的话,它可以成为各级政府长期持有的,为各级政府的公共财政提供坚实基础的一个财政收入来源,这个可以部分取代甚至于完全取代目前各个地方政府出让土地获得“快钱”的公共财政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