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首页 - 新闻 - 军事 - 体育 - NBA - 娱乐 - 视频 - 财经 - 股票 - IT - 汽车 - 房产 - 家居 - 女人 - 母婴 - 教育 - 健康 - 旅游 - 文化 - BBS - 博客 - 微博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女儿留千万遗产女婿欲独吞 八旬父母讨回300万

2012年03月09日08:26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新晚报

  马勇 记者 王舒

  “我们辛辛苦苦把女儿拉扯大,不想她走了之后我们却老无所养。”女儿因病于去年离世,已至耄耋之年的两位老人,还未走出丧女的伤痛,又被女婿侵吞了女儿的全部遗产。在道里区法援中心介入下,这对八旬老夫妻讨回了女儿留下的合法遗产,各类存款和房产价值超过300万元。

  女儿去世引发遗产纠纷

  去年12月份,一对八旬老夫妻来到道里区法援中心求助:老人的女儿和女婿都在经商,家境颇为殷实。去年女儿因癌症去世,女婿却不肯将女儿名下的财产分给老人。

  老人表示,女儿离世后,老两口的女婿曾表示,要把妻子名下的钱拿出一笔,保障二老的晚年生活;然而左等右等,却不见女婿履约。在与女婿多次沟通后,女婿最终生硬地回答:“钱不给了。”这一句话,让老人决定将女婿告上法庭,讨回应得的遗产。

  调查惊现千万元遗产

  法援律师在搜集证据时发现,老人并不清楚女儿到底留下多少遗产,仅是模糊地知道儿女进行着多笔投资,留下了很多房产。至此,法援律师决定帮助老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查询老人女儿的存款明细及不动产情况。

  为证明女儿的经济往来,老人在取证中找到的银行对账单就有3大张,各类票据资料厚厚一沓,证劵公司的外币存款、股权和银行储蓄,折现后总计800余万元。经法院对账目进行了核实,再经房产部门确定了近10套拥有正规法律手续的不动产,最终累计财产价值超过1500万元。

  打官司至少10万代理费

  据了解,此案的继承份额到目前为止是我市法援案例金额中的“最大单”。据法援律师介绍,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继承中父母、配偶和子女同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而本案涉及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应将财产的50%作为老人去世女儿的丈夫拥有,余下财产将作为遗产,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共同分配。“如果本案正常走法律诉讼途径,超千万元的遗产纠纷,仅按律师代理费5%计算,打官司最少也要支付10万元以上的代理费……”

  本月初,经过道里区法援中心和人民法院的调解,两位老人和女婿达成了一致。“法院调查”的财产的50%作为女儿遗产予以分割,两位老人不但分得住房以供养老,另继承女儿名下存款等财产累计超过300万元。

(责任编辑:news7)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