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9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因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巨额争产官司而“债务缠身”的香港商人陈振聪,昨日被裁定须向香港税局缴交逾三亿四千万元港币的税款。
陈振聪早前在香港高等法院曾推翻税局的追税,但上诉庭最终裁定他败诉,还要他兼付堂费。
报道称,案件争辩之一,是涉嫌漏税的陈振聪坚称自己没收到税局的评税通知书。但上诉庭指,税局已多次把评税通知书寄到陈振聪2004年最后报称的通讯地址,亦即他一直聘用的律师行,并得到印鉴。上诉庭深信陈振聪是收到通知书,而陈振聪未能提供支持他收不到信的证据。
对于陈振聪一方指,税局除了发出通知书外,亦有责任确保纳税人收到通知书。上诉庭认为,税局每年发出数以百万计的评税信件,没责任将信件寄去交税人每一个通讯地址,而且陈振聪亦无交代要求延迟交税的原因。
此外,陈振聪在龚如心巨额争产官司败诉后,还被龚如心临时遗产管理人追讨一亿三千万元讼费。遗产管理人为防他赖帐,去年底已取得禁制令,冻结他名下一亿三千万元资产。
除了被追讨巨额款项,陈振聪亦因涉嫌伪造龚如心遗嘱而被告上法庭,案件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