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曾对事件进行报道 |
1 跟踪 |
2 猥亵 |
死者家属索赔321万元
新快报记者 邹柳洲
去年11月21日上午,东莞理工学院大二女生梁荣彩,在教学楼洗手间遭同校大四男生敖翔猥亵杀害,该案昨日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东莞中院”)不公开审理。
在该案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遇害者家属向被告索赔321万元。
回放
逼人戴上眼罩后实施猥亵 眼罩脱落受害人拿刀反抗
去年11月21日上午8时许,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教学楼6C和6D之间的4楼女厕,19岁大二女生梁荣彩在厕所内被害,死因不明。此案当时引起媒体高度关注。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敖翔迫于巨大的心理压力,于11月23日晚9时许,主动到广州火车站广场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查,事发当日上午,大四学生敖翔在教学楼6栋C区4楼404教室中等候作案目标,半个小时后敖翔见同校大二女生梁荣彩独自一人进入C区4楼的女厕所,便尾随进入并将厕所熄灯反锁。待其上完厕所后,敖翔即上前用事先准备的水果刀抵住梁的脖子,将其控制并戴上眼罩后实施猥亵,谁料过程中梁所戴眼罩脱落,发现敖翔所用水果刀放在旁边地上,于是梁捡起水果刀反抗,并将敖翔双脚划伤。在争夺水果刀过程中,敖翔掐住梁的脖子,将其头部猛烈撞击地面,最终致其死亡,随后逃离现场。
庭审
头一晚得手后仍觉不过瘾 次日一早以同样手法作案
昨日,该案在东莞中院进行不公开审理。“在法庭上,敖翔陈述称自己‘案发时脑里一片空白,禽兽不如,害自己的同学’。”参加完庭审后,梁荣彩的父亲向新快报记者表示,他们从警方处获悉,敖翔是惯犯,曾5次作案猥亵女性。就在案发前一晚,他还在学校一楼楼梯间以同样的手法侵犯一名在校女生。“庭审时,他说事发前一晚得手后,感觉不过瘾,所以第二天又出来作案。”梁父说,在梁荣彩被害之前被猥亵的女生,在敖翔归案后向警方报警,指证曾遭到敖翔猥亵。
昨日的庭审,出于保护受害人隐私,报案的女生没有出庭作证,但是警方已经取证。
该案件将择日宣判。
凶手说“父母会还钱” 但他的双亲并没有露面
原告代理律师表示,按照家属意愿,在这起检方以故意杀人罪提起的公诉案件中,他们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共计约321万元。
“敖翔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提到赔偿时,他说‘我没钱,但我父母会替我还的’,希望法院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梁父说,当天的庭审,敖翔的父母并未露面。案发后,死者家属已接受了校方45万元的“人道主义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