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重庆市消委传来消息,2011年,我市消委系统共受理投诉18233起,其中,房地产类2488起,占总投诉量的13.6%。房屋质量、格式化合同在投诉问题中仍居前两位。
房地产行业投诉总量,呈现上升趋势。据市消委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我市房地产类投诉量较2010年增长近20%,较2009年增长72%。市消委投诉部主任喻军认为,由于房地产市场变化,因房价波动过大引发的定金纠纷也在投诉中占据相当比重,成为去年房地产类投诉的新热点。
喻军介绍,由于房地产法规滞后,房屋质量一直是房产投诉处理中的热点和难点。尤其是一些带瑕疵的房屋,虽然不影响使用,但同样属于质量问题。“开发商往往会以房屋通过验收而拒绝整改。中小开发商推诿、拖延的态度更是屡见不鲜。”
此外,交房条件与卖房时宣传不符的纠纷比比皆是。目前,房地产行业通用格式化合同。在格式化合同的附件中,往往更多约定购房者的违约条件,对开发商的责任则尽可能的规避。购房者要求写进合同的利益诉求难以得到满足。“一些开发商宁愿不卖房子给你,也不愿在合同中加入体现购房者利益诉求的条款。”到接房时,一些矛盾、分歧就自然爆发出来。
“去年,因房价波动引发的定金纠纷也在投诉中占据相当比重。”喻军说,按照《合同法》,签订合同前,可以缴纳定金,也可以不缴纳定金。但目前房地产市场普遍要求先缴纳定金。按照这样的“潜规则”,如果购房者在买房后返悔,开发商将不会退还定金。在如此既定的规则下,购房者在缴定金前一定要三思而行。
本版稿件由重庆晚报记者 高洁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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