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消协公布十大侵权案 劣质电阻致汽车自燃
2012年03月16日07:56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昨日,南昌市消协公布了2011年度十大消费侵权案例,并对去年全年消费者投诉情况统计分析,其中投诉量位居前五位的是:家电、家用机械、日用百货、房屋及装修建材、农资。
去年南昌市各级消协组织解决投诉率为9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0万余元。
手机投诉商家有意避责
商家存在故意拖延,从而超过“三包”期限。如符合“三包”条件的手机要求退换时,经销商以该型号缺货为由故意拖延,导致超过更换期限,使消费者权益受损;商家以手机人为因素损坏为由,在手机出现性能故障时,拒绝为消费者换新机;手机维修存在陷阱,巧立名目“维修”进行收费;借维修手机之时收回消费凭证,使消费者失去维权证据。
洗衣行业纠纷多
经营者接收服装不认真检查,自定破损、新旧标准,未明示消费者实际情况,不告知消费者保价,出现问题责任难以分清,只愿意修理不愿意赔偿;经营者不能按照洗涤标识和要求操作,干湿混淆,出现缩水、掉色、染色、破损、丢失的情况;此类投诉因为责任难以界定,赔偿额度随意性大,使消费者维权难度增大。
汽车质量和售后投诉上升
2011年下半年汽车投诉上升了11.1%,消费者投诉主要涉及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发动机、变速箱、底盘、仪表盘等主要部件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使消费者花巨资购买的新车不能正常使用;售后服务不能得到保障,消费者应该享有的免费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经销者和修理者以消费者使用不当或其他理由搪塞过去,让消费者承担高额的售后服务费用。各汽车企业自行承诺的“三包”更多的是包修,个别厂家隐瞒故障实际情况,只给消费者修理,该更换退货的不及时予以更换和退货;检测机构少、检测费用昂贵、检测时间长、相关标准不完善,消费者难以掌握有利的维权证据。
汽车皮带脱齿险酿祸
去年3月12日,新余消费者廖某来到南昌市消协投诉,称他购买的某高档品牌汽车,按厂家保养手册规定,每隔8万公里,需要换齿形皮带,但他开到5.8万公里时,齿形皮带脱齿,差点引起交通事故。4S店告知,修理费11万多元。廖某找到商家,要求赔偿。商家称这个不属于汽车质量问题。经消协调解,厂家最终同意在维修费用上减免两万余元。廖先生对这样的结果也表示满意。
白衣干洗染上了黄色
去年5月4日,新建县消协接到消费者张某的投诉,称其3月17日将一件价值380元的白色风衣送到长堎镇个体户郑某经营的干洗店去干洗,不料,取衣服时发现衣服被染成了黄色。郑某以衣服有质量问题为理由,拒绝赔偿。经新建县消协调查了解,消费者有合法的购衣发票。经营者郑某说衣服有质量问题没有证据证明,不予采信。经调解,由郑某赔偿张某260元。
问题卫生用品致不适
消费者胡某于去年5月28日在南昌市某大型商场购买了广东某知名品牌的卫生巾,使用后感觉身体不适,无意间胡某发现该卫生巾内有黑色异物,当即就与厂家联系,并要求赔偿,但多次协商未果。
经消协工作人员多次与商家协商,最终商家同意一次性赔偿1000元作为消费者治疗费、误工费和其他费用,并向消费者道歉。
操作秸秆切碎机伤眼
2011年7月5日,南昌县消协接到湖北黄冈市黄梅县消费者张先生投诉,他于2010年上半年购买了江西某旋耕机有限公司生产的某型秸秆切碎机,当年6月10日在林地使用拖拉机挂带作业时,不慎被不明物体击中右眼,造成伤残,住院治疗花去3.4万多元(提供了住院治疗凭证),经医疗机构鉴定为七级伤残。经消协调解,厂家对消费者一次性支付各类费用共计4.5万元。
伪劣化肥坑苦了农民
去年5月中旬,新建县消协多次接到众多农户的投诉。农户们在当地农资经营户李某处购得天津某公司生产的复合肥,每吨1600元。施用化肥后发现禾苗出现发黄、烂根、枯死现象。受害农户达到40余户,受害面积达到300亩,初步统计经济损失数万元。经消协调查证实,该批次化肥磷、钾含量不达标,属于劣质化肥。经调解,由农资公司先行赔付农户5万余元。
燃气灶面板莫名炸裂
某消费者于去年9月18日在一平价商店购买了一台燃气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燃气灶的玻璃面板有2厘米左右的裂痕,第二天炸裂。商家上门查看后,只同意送回厂家修理。消费者认为既然是燃气灶,就必须应该具有抗热、抗震、抗腐蚀等性能,消费者多次和经销商交涉,一直都没有一个合理的答复。经青云谱区消协调解,商家同意免费更换一台新的同型号燃气灶。
劣质电阻致汽车自燃
去年2月22日,消费者胡某在南昌某汽配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套汽车鼓风机电阻配件,2月25日,正常行驶约1小时后,胡某突然闻到车内有异味,随即发现汽车空调出风口有大量浓烟。后经消防部门勘察,认定起火原因是在鼓风机部位。经青云谱区消协调解,胡某将已使用了8年多的汽车以5万元过户给配件经销商;车辆检测(鉴定)费1500元由配件经销商承担。
美容不成令皮肤过敏
去年8月10日,陈女士在销售人员的诱导下来到某美容店内免费体验美容产品,体验后陈女士购买了价值1000元的美白产品,使用5天后,陈女士发现脸上开始发痒红肿,导致皮肤过敏,与商家交涉多次,但一直没有结果。安义县消协经核实,认为陈女士使用的某“美白”产品是导致其皮肤红肿的直接原因。在消协的调解下,美容店退回陈女士1000元,同时赔偿1000元。
燃气中毒害一人死亡
黄女士和郑女士于去年2月24日在南昌市万寿宫翠花街一店花330元购买了一台热水器。当晚,两人先后使用了此台热水器后,黄女士不幸去世,郑女士经抢救脱险,后经法医鉴定为一氧化碳中毒身亡。对此,经销商存在严重过错。经消协调解,由经销商等三方共同一次性付给消费者家属人民币30万元,其中经销商出资5.2万元,批发商和生产厂家共同出资24.8万元。
热水器安装不当夺命
去年12月24日,黄某购买了一台热水器,次日,黄某妻子晚上8点使用了该热水器后上床休息。深夜,黄某妻子感觉到儿女有点不对劲,便立即送县医院进行抢救,儿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医院诊断为一氧化碳中毒。安义县消协经调查认为,经销商在安装热水器时违规操作,造成热水器使用中的废气排入卧室。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销售商一次性赔偿人民币28万元。(文/吴荣玲记者刘兴旺实习生邹阳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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