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政府出台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表示,"医院保卫室可适当配备短棍、长棍(可制成鱼叉状)、催泪喷雾剂等带有攻击性的装备以及防刺背心等,以供危急情况下使用"。 |
医院保卫室可配钢叉、催泪剂等攻击性装备,这个东莞市政府出台的规定引起众多网友热议。东莞市卫生局方面日前对此明确回应称,该局赞成和支持这一规定。该局有关负责人称,目前医闹事件频发,数据表明有近六分之一的医疗纠纷属于医闹性质,此举是为了保障医院正常的就医秩序、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对不法分子形成震慑力。但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大多数医患纠纷都是患者弱,没必要这样把医院建成“堡垒”,而医院方面却普遍表示欢迎。那么,郑州市有无相关规定?市民对此持何种意见?记者就此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业内人士及法律界相关人士。
2009年至2011年期间,东莞发生的医患纠纷共755宗,其中属于医闹事件的118宗,接近总数的六分之一。3年来,东莞市正在运营的各级各类医院基本上都受到过医闹事件的冲击。为此,东莞市政府出台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表示,“医院保卫室可适当配备短棍、长棍(可制成鱼叉状)、催泪喷雾剂等带有攻击性的装备以及防刺背心等,以供危急情况下使用”。此外,医院还可设立警务室,由辖区派出所派驻民警协助调处医患矛盾纠纷。
该实施意见经媒体报道后,在网上引起众多网友热议。其中以反对声居多。有法律界人士认为,让医院的保安配备攻击性装备,这是要将医院建成“堡垒”吗?这样做可能会将一些患者正常的诉求也给压制下去。
面对公众的反对声音,东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日前明确回应说:“我们对于这个文件是赞成的。出台这个文件基于一个背景去年‘8·16’长安医院事件,一名男子先后将该院两名医生砍伤。所以,有必要对医院的正常秩序采取一些措施。这样一来可以保护其他患者来医院就诊的安全,也可以给医生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对于医院配备攻击性的装备,这名负责人解释,配备这些装备是因为医院本身也是公共场所,所以安保配备与工厂、商场的要求是一样的。配备这些装备并不是为了对付患者,而是为了对付不法分子。
“真是笑话!让我看干脆给医生配枪得了……”郑州市民刘先生说,医患纠纷的根源是什么?是因为现在的医生太缺乏医德了。“原来医生是多么神圣的字眼啊,现在呢?所以我觉得提高医生的职责道德、专业水准以及医院的自我定位,才是真正的关键!”
“太无耻了吧!如此类推,各行各业都存在一定风险,是不是都可以配攻击性装备?房地产公司可不可以配?以防房闹?是不是什么公司都可以配,为什么只给医院配攻击性装备呢?”90后李鹏飞说。他认为,如果医院出了错,医生不负责,别说配备钢叉,就是配大炮也不行。你配置了武器,别人照样会来闹。“大不了不进医院,等你从医院出来再对付你啊……”
“提高医生道德是关键。好比我们幼师一样,自己没有师德,何来理由让别人尊重。”某幼儿园李老师如是说。她说,医生为了完成任务吃回扣,让患者小病大治,急病慢治,钱花大了,病却没有治好,是谁都会生气。
“那我去看病的时候,是不是也可以带点东西?防止色狼医生?”市民张女士说,“年年医改,咋就没往好的地儿改呢,咋改到最后都把老百姓的钱改到医院去了呢……”
记者在多家医院随机采访中发现,医护人员多数认为,在工作中没有安全感,常感觉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如果事情可以和平解决,谁都不愿意武力相向。生活中很多女性都自配攻击性物品,为什么我们就不能?这不都是情非得已吗?”郑州市人民路某医院医生张女士说。
郑州市经八路某医院王姓医务人员说:“作为一名医生,我很希望给医院甚至每名医生都配备带有攻击性的装备,因为紧急时刻能自保。不能什么都靠警察来解决,而且医院是公共场所,不仅是医生,还有患者,每个医院都有自己的保安,作为保安应该有能力维护医院公共场所的秩序,出现医闹应及时妥善处理。”
“如果有更好的办法,相信卫生系统也不想出台这样的措施。医院里每天出没各种各样的人群,其中不乏性格偏激的患者,如果遇到纠纷,医护人员配攻击性物品,不仅可以维护医务人员自身安全,同时也是维护其他患者不受到伤害的好措施,可以考虑。”郑州市商都路某医院一科室负责人如是说。
“我们是私立医院,最怕的就是如果出现医疗纠纷,因为一旦事件升级,大部分病人也会没有安全感,这对病人和医务人员的心理都会有一定的影响。”某不孕不育医院负责人李女士说。
专家观点医院可以配备带有攻击性的装备
“我赞同医院配备带有攻击性的装备。”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研究生陈晓菲如是说。陈晓菲认为,医院配备短棍、长棍、催泪喷雾剂等带有攻击性的装备关键时刻也可以使用,其原因和理由如下,一是政府下有文件,不是医院自己的决定。“这也算是医院配备和使用带有攻击性装备的根据吧”。二是现在社会上除了警官以外,有不少群众也在使用攻击性装备,像防狼喷雾剂、警用催泪瓦斯、防身喷雾器和催泪辣椒水等到处都有售卖;特别是不少女同志为
防身、防骚扰也在使用攻击性装备。“目前,这样带有攻击性警械的广告简直是铺天盖地,公开在招揽生意而很少见有人干涉”。三是现实中,的确有不法之徒故意到医院搞打、砸、抢,严重扰乱医院工作秩序的情况。“如果医院不备用这些警械,不采取上述强硬的防卫措施,就不足以制止此种行为的发生,也势必给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严重损害。”
医院配备带有攻击性的装备有违法嫌疑
河南省行政法学会副会长郑水泉告诉记者,国家明令禁止带有攻击性的装备除人民警官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和购买。他认为,上述东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医院保卫室可适当配备短棍、长棍(可制成鱼叉状)、催泪喷雾剂等带有攻击性的装备以及防刺背心等,以供危急情况下使用”的意见有违法嫌疑。因为从我国现实情况来看,催泪喷雾剂是催泪弹的一种形式,属于警械用品,它是不可随意装备,使用的。国务院1996年颁布的有关条例中阐明,警用器械是指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手铐、脚镣和警绳等。为了防止警械非法流散到社会上给社会治安带来严重危害,国家公安部曾就警用器械问题发出通告,明令禁止除人民警官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和购买。“所以,这些警用器械一般只有警察或公安人员依法使用。如果,政府支持医院为防止有人闹事,就配备催泪器械不合适,也不合法,因为医生或医院保卫人员毕竟不是警察,所以,无权乱用。”郑水泉说。
动武解决医患矛盾反会使矛盾恶化
针对东莞市政府出台支持医院可以配备和使用钢叉、催泪喷雾剂等攻击性装备对付医闹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说:“这种消极的做法,会加深医患隔阂,只会令医患关系的气氛更加紧张。”郑州高新区法院民庭副庭长安治林也认为,政府支持医院配备、使用带有攻击性的装备本身
缺乏法制观念。安治林说:“医闹者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可以说绝大多数是善良的老百姓,属于无事生非的只是极个别。作为领导机构,作为人民的政府,在这一点上必须有清醒的认识。所以医院不能出现一些问题,就动武。”所以,政府在这方面,正确的做法应是调研、疏导、找出问题的根源、缓解矛盾,从而避免问题的扩大和性质变态,而不是其他。“所以,政府支持医院动武解决医患矛盾的做法不但起不到任何作用,反而会促使矛盾的恶化。”安治林说。
医院的良好秩序是靠医德和管理赢得
医院是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的地方,历来是人民群众非常重视,非常崇敬和非常爱护的地方,如果医院配备带有攻击性的装备,会不会产生反作用?患者就医时感觉更多的是安全还是不安?郑州高新区法院常务副院长陈安利说,人们有了病首先考虑的是到医院治疗,是相信医院医生的技术、手段和救治的态度,更是他们救死扶伤的良心。所以,病人及其家属从内心是相信医院、爱护医院、尊敬医院的。即便病人在治疗中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意外,一般或者大多数情况下,病人家属和群众是不会无理取闹的,更不会无事生非,有意去和医院及医生论理、打斗、伤害和扰乱工作秩序的。所以,只要医院方在治病救人中确实尽了职责,安全是可以保障的,医院的安保部门不需要配备什么武器和带有攻击性的装备来预防不测,维护秩序。“之所以有的医院遭到病人家属和群众的围攻和所谓的闹事,细分析,医院方多多少少是存在责任和问题的。常见的例子是医院方对患者和其家属冷漠、疏远、不管少问和病人治疗中突然不正常死亡而又不知内情信息所致等。再加上出了事故后,院方不能尽快采取安慰患者一方,向他们作出诚挚的道歉,并在管理上进一步总结教训、克服缺陷,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措施。所以,才造成群众不能理解而去闹事的。”陈安利说。
网友“周靖国”:医患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医院,就在于医生,难道东莞市卫生局丝毫不知?不从源头上治理,而是想着法子“对付不法分子”,对付被误诊、误治的患者,可见东莞卫生局的治院方略是多么短视。
网友“倪明”:在医院闹事,无外乎两种情况:一是无理取闹,跟碰瓷是一个性质,是为了不应得的利益而闹;另一种情况,是“有理取闹”。一般是在就医过程中遭遇了种种不公对待,自身利益严重受损时而闹。“有理取闹”同时涉及医患双方,源于医者的过错。不管是哪种医闹,都不应提倡,其应对措施也不应当是钢叉和催泪喷雾剂。凭借这些东西,也不可能根除医闹。
网友“qqaa”:目前的医疗纠纷中有六分之一的比例属于无理医闹。言外之意,有六分之五的医疗纠纷当属患者合理诉求。医疗行业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出现医疗纠纷在所难免,不能单纯地依靠武力压制患者的诉求。记者孙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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