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大学生打球撞瘫 求偿千万被判败诉
2012年06月05日09: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5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辅仁大学体育系刘姓学生3年前在橄榄球赛受伤,造成下半身瘫痪,认为代表学校参赛,校方应负责,向辅大求偿6000多万元(新台币 下同)。板桥地方法院审理后,4日判决刘姓学生败诉。
刘姓学生的委任律师刘立恩表示,法院判决理由与事实不符,家属对判决结果感到失望,将提起上诉。他并指出,刘姓学生身体状况至今未有显著改善,目前仍持续复健,将循法律途径进行救济。
辅大则表示,尊重法院判决,仍持续给予刘姓学生关怀协助,事发后已向全校师生募捐,至今募得逾百万元,已将善款转交给家属。
根据法院判决指出,辅仁大学橄榄球队在2009年3月间,与业余橄榄球队在新北市永和区福和球场进行友谊赛,担任校队球员的刘男在比赛时,遭对方球员压伤倒地,颈椎严重移位压迫神经,造成下半身瘫痪。
刘男认为当时是代表学校出赛,为校方争取荣誉,与校方具有委任关系,参赛出了意外,校方须负责,因此提出民事损害赔偿诉讼,向辅大索赔包括医疗费、看护费、劳动力减损及精神慰抚金等费用,共计6000多万元。
辅大主张,校方提供学习环境给学生,并聘教师培养学生体育专长,是提供教育服务,双方不具委任关系,且当天非正式比赛,仅是一般练习,非代表学校出赛。
法官认为,依据私立学校法,校方有录取、奖惩学生等权限,属可行使公权力的教育机构,橄榄球校队教练指导、训练球员,属广义行使公权力的行为,两者未存有契约关系。
法官指出,球员为展现训练成果参赛,并非为校方处理事务或服劳务,且事故是发生在假日的练习活动,非正式比赛,非刘姓学生所称代表学校参赛,无法认定双方有委任关系,因此裁定驳回刘姓学生之诉。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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