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将三个险种
纳入门诊报销
城市晚报讯 由吉林省卫生厅举办,长春市卫生局承办的“2012年全省社区卫生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议”昨日召开。
会上,对长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就各 市(州)在“家庭责任医生制、健康小屋建设、信息化建设、健康教育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方面进行了经验交流。
据长春市卫生局局长齐国华介绍,目前,长春市共有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110个,其中城区、开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9个,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0个,人口覆盖率100%。截至5月,长春市共建立电子监控档案531万份,创建了健康小屋4家,正在创建32家,开展了“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家庭医生管理模式。建立了健康教育档案管理制度,加强了经费监管绩效考核,强化了计划免疫、慢病随访等工作。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做到了同城同价,解决了以药养医的问题。率先将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三个险种纳入门诊报销,报销比例50%,医药费封顶线为800元。
(记者 高晶/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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