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实习生易旭报道:一条广河高速,又“放倒”了几名村干部。10日上午,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汤村原村委会主任汤柱辉犯贪污、职务侵占、行贿三罪被广州中院一审判刑16年,另3名该村原村委会聘用干部同时获刑。判决资料显示,“栽”在广河高速征地上的其实不止这4人。
原村主任被判16年
据悉,2008年11月至2009年6月间,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广河高速)广州段项目在萝岗区九龙镇辖区进行征地拆迁,汤柱辉时任九龙镇汤村村委会主任,负责协助镇政府对该村征地拆迁工作。而汤创辉、汤景秋、汤锡华也均为该村干部。
检方以汤柱辉涉贪污、职务侵占、行贿三罪,汤创辉、汤景秋、汤锡华涉贪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审理后,广州中院10日判决汤柱辉犯贪污罪,判刑13年,犯职务侵占罪,判刑5年,犯行贿罪,判刑1年,决定执行刑期16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汤创辉、汤景秋、汤锡华均犯贪污罪,均被判刑2年2个月。
判后,4人均表示对判决没有意见。
虚构坟地骗征地款
经查,汤柱辉等人明知汤村老龄果树已补偿完毕,仍收集49名村民身份证,交九龙镇政府广河高速征地拆迁工作组成员梁志光等人(另案处理),用于制作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广河高速征地补偿款近450万元,分别存入以49名村民名义开设的存折中,由汤柱辉个人控制。后汤柱辉将其中197万余元支付给村民,余款252万元被其非法占有。
汤柱辉还与该案另3名村干部到征地范围外的山头拍摄山坟照片,以虚增山坟数目,骗取山坟迁移补偿款和工作经费共68万余元,其中47万余元被其非法占有。另3名干部分别获得港币2万元。
另查明,汤柱辉私设银行收款账户,截留并非法占有100万元征地补偿费用;其为谋取不当利益,先后向征地拆迁工作组成员、广河高速公路项目管理处管理人员共贿送1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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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高速牵出多名“蛀虫”
在广河高速公路施工征用土地期间,九龙镇福洞村也出现了多名“蛀虫”。该村原党支部书记范育秀、原村委会主任温伟权、原村出纳员覃凤杰就是代表。
法院查明,范育秀在任福洞村原党支部书记期间,挪用补偿款,并通过虚构简易棚面积诈骗补偿款,构成挪用公款罪、诈骗罪,被广州中院终审判刑13年3个月。
而原村委会主任温伟权也未能幸免。他因虚构农民的果园数量和简易棚数量,与征地拆迁组工作人员一起骗取征地补偿款212万余元,被广州中院认定获利78万余元,构成贪污罪,判刑5年3个月。
董柳、易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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