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奎)声称能有“高招”多得拆迁款,24岁的拆迁公司职员梁某用一张假工商营业执照诈骗了拆迁户5000元。记者今天上午获悉,梁某被通州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11年8月至11月间,梁某对杨某夫妇谎称能帮助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用于拆迁,后其办理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并交给杨某夫妇,骗取杨某夫妇5000元。
梁某在拆迁公司上班时,曾负责通州某村的拆迁工作,杨某通过他人认识梁某后,为了能多拿一些拆迁补偿款就找到了梁某,梁某许诺杨某说能找人为其办理一个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这样就能多得五六万的赔偿款,但前提要花5000块钱。
杨某一听大喜,于是按梁某的意思把自己的姓名和自家的门牌号连同5000元的现金交到了梁某手中。拿到钱的梁某在一根电线杆上找到了做假证的小广告,按照广告所留的电话联系了一个做假证的人,梁某花380元在不到20分钟的时间就拿到了一套假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证。
杨某拿着梁某给的假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去村委会签订赔偿协议时,被发现证明是假的,尴尬的杨某一气之下报了案。
庭审中,梁某称自己是一时糊涂才犯了法。法院审理认为,梁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梁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当庭确有认罪、悔罪表现,且涉案赃款已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故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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