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朱志刚
2008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原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原主任朱志刚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2010年5月10日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原主任朱志刚宣布一审判决,认定朱志刚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中认定,2000年1月至2008年3月,被告人朱志刚利用担任财政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4万余元。案发后全部赃款赃物均已退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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