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庾琳 通讯员林洋)男子邓某的女友在有钱人家当保姆,因对雇主不满,便常在邓某面前诉苦。邓某在没钱可花时,便打起该户雇主的主意,对雇主实施了抢劫、勒索。12月25日,记者从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获悉,邓某以及他找来的同伙均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邓某的女友经亲戚介绍到王女士家里做保姆,因觉得雇主对自己做事太挑剔,但又敢怒不敢言,便时常在父母、同学和男友面前倒苦水。邓某在女友的“苦水”中得知女雇主是个有钱人。
2011年11月,邓某与罗某在广东打工,两人常一起抱怨找不到好工作,没钱可花。一次,邓某随口说出女友在有钱人家里做保姆,干脆去抢劫那个女人算了。两人一拍即合,决定实施抢劫。由于两人都不会开车,便又找了老乡黄某。案发前,邓某向女友套话,打探到了女雇主的日常生活情况。
2011年12月13日下午,王女士如往常一样开车去仙葫接孩子放学,当挺着大肚子的王女士接到孩子准备上车时,被站在车旁边的邓某用水果刀挟持。“不要喊,要不然捅死你”,邓某威胁道。王女士见状,不敢喊并恳求邓某不要伤害自己和孩子。邓某与两名同伙挟持王女士和其孩子,由黄某驱车离开,并在途中将水果刀扔掉。
在车上,王女士说给对方一万元钱和车子,但黄某等人嫌弃一万元连厕所都买不起。王女士突然心生一计,假装肚子疼。3人因担心出事,被迫开车原路返回。
邓某又担心被警察找上,便从王女士的包里拿出几百元现金和几张银行卡,并逼问出银行卡的密码,准备跑路,但黄某害怕王女士出事,便询问王女士能否自行开车回家,并说“你这样我们不忍心对你做什么,拿钱只是为了跑路,希望你不要报警,希望我们以后还能做朋友”,同时,又威胁王女士,让其次日往被抢的银行卡汇入30万元。
3人待王女士开车离开后乘坐出租车离开,随后,邓某和黄某则带着事先买好的假发和口罩,到朝阳广场附近银行ATM机取出5800元,3人在附近旅馆会合将钱平分。
次日晚,黄某两次给王女士发来勒索短信,称如再不听从就让王女士母子横尸街头。王女士有些害怕,便向黄某提供的银行账号汇了2000元。
案发两个多月后,邓某正一边向女友了解雇主情况,一边得意地和女友说自己找到了创业的路子时,被警方抓获。随后,罗某和黄某分别于3月21日和22日被警方抓获。4月1日,3人被青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12月19日,经法院审理,3人犯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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