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劫杀的姐案件真凶18年后获死缓
原标题 [萧山劫杀的姐案件真凶18年后获死缓]
18年前,浙江杭州萧山曾发生一起出租女司机被劫杀案,该案真凶项生源本月22日受审。
30日下午2时,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被告人项生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法院另判项生源向死者徐彩华家属赔偿人民币20万元。死者家属认为赔偿过少,将就此提出上诉。
因为琐事劫杀的姐
嘉兴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3月20日11时许,被告人项生源在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汽车站附近,乘上由萧山区衙前镇吟龙村女青年徐彩华驾驶的浙江01-G3705红色夏利出租车回家,途中两人因琐事发生争执。
项生源借故下车,并从路边捡起一石块返回车上。双方再次争吵,项生源即用石块击打徐彩华头面部,并掐颈、捂嘴,又将徐彩华拖出车外弃于路边,致徐彩华机械性窒息死亡。之后,项生源驾驶徐彩华的出租车逃离现场并将车弃置于杭州市萧山区城北水泥厂旁,离开时取走徐彩华的传呼机、耳环、现金、驾驶证、行驶证等财物。
故意杀人被判死缓
法院认为,上述事实经物证照片、现场勘查出勤登记簿、现场手印记录袋及公安机关排查材料、证人证言、指纹鉴定结论等证据证实,且与被告人的供述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
法院认为,项生源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项生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项生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人民币。
听到判决后,项生源妻子惊叫一声当场晕倒。项生源在被法警带下法庭时,看了一眼妻子,眼睛已红,但没有哭出来。
焦点
项生源自辩法院未采信
在22日的庭审上,项生源承认相关事实,但他强调,自己离开被害人徐彩华时,她尚且存活能说话,“如果真是机械性窒息死亡,不可能说话。”
对此,法院30日回应:被告人采用石块砸、掐颈、捂嘴等手段加害被害人,与尸检报告反映的被害人死因相符,且目击证人发现被害人下趴在地、没有反应、认为被害人已死亡遂报警,所以被告关于当时被害人尚能说话的辩解与证人证言、法医学鉴定被害人死亡原因的意见相悖,本院不予采信。
对于项生源的一审判决结果,项生源的辩护律师童斌认为“判罚过重,关于证据链的解释也不是很有说服力。”
被害人家属
20万元过低或提出上诉
30日的庭审现场,被害人徐彩华丈夫、女儿都到庭听审。徐彩华女儿徐佳情绪激动,“失去妈妈的时候我才小学二年级,这么多年我们心里承受了多少的苦谁能知道。”
徐佳回忆,母亲出事当天,舅舅曾来问过她关于母亲当天着装的问题。第二天她才知道母亲出事了。她说这件事对她打击太大,从初中开始,她就开始寄宿。目前,她是一家物流公司的出纳。
徐佳与其父都认为,20万元的赔偿金额过低,“如果是18年前,这个数字可以商量,但是放到现在,实在太少了。”受害人家属律师孔滨说,“这个案子翻案前,家属本来都基本平静下来了,这么一来,死者的家人的伤痛又被掀起。”
此前,他们向法庭诉请项生源赔偿包括丧葬费等在内的赔偿金额105.5377万元。其中,死亡赔偿金为69.1万元。死者丈夫表示,可能就赔偿问题提出上诉。
据项生源代理律师童斌介绍,项生源被抓前,已因为做窗帘生意亏本。被捕后,项生源夫妻窗帘店关了,其妻子已处于无业状态,提前赔偿给死者家属的7万多元也是东拼西凑借的。
被错判的5人
希望早日过正常人生活
30日,萧山青年陈建阳、田伟冬、朱又平、田孝平、王建平等5人均到庭听审。
18年前,陈建阳等5人被认定为徐彩华案的真凶。除朱又平外,陈建阳等人还被认为是另外一起劫杀案的真凶。1997年12月2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陈建阳、田伟冬、王建平三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核准朱又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30日的判决结果,对陈建阳等人来说,至少洗脱了一起案子的罪名。对朱又平来说,虽然还没有改判结果,但他基本已可洗脱杀人罪名。
今年初,田伟冬刑满释放,而陈建阳、朱又平等人陆续被“假释”。5月2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宣布对陈建阳等抢劫、盗窃案提起再审。
朱又平在听完庭审后,希望浙江高院能尽早再审判决,让公检法涉案人员受到应有处罚,他们也应当受良心谴责。“最好的18年已经过去了,这18年的监狱生涯,需要得到一个合理交代。”
朱又平此前已接触过当年的办案人员,“除了个别人外,相关人员已经作出了诚恳的道歉。”
此前,记者曾在萧山区江寺公园见到陈建阳。正值午后,太阳毒辣。陈建阳说,“比较喜欢阳光下,这么多年生活在黑暗中,还是有阳光好。”
陈建阳和田伟冬等人“出狱”后都开始学车,还忙着相亲。“谁会嫁给坐过牢的人,犯人的帽子还没脱掉,我们还没过正常人的生活。”据《钱江晚报》钟欣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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