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察十年难觅“清白”
文_本刊记者_曾晖 发自河南新乡
“我们的确集会搞过活动,但这次真没有!”
何祖华怎么也想不到,今年5月,因在北京国际园艺博览会的门口站了一会儿,几天后,他和同伴会被警方以“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刑事拘留37天。
进了北京市看守所,他才知道,原是警方抓错了人,误以为他们参与了当天的一起群体闹访。
何祖华自叹运气不好,却也暗自庆幸,他是这批人中唯一拿到官方手续的。
所谓的手续,其实不过一张进所时随身物品的检查证明,以及北京市检察院因证据不足同意“取保候审”的文书。但在何祖华的眼里,“这是非法拘禁的证据。”
记者问:“你的证据意识很强。”
——“我以前是警察,更早前,还是一名警校教师。”
咖啡因悬案
1993年7月,河南辉县市新辉制药厂业务员申伟举从湖南购买3吨咖啡因。货到新乡铁路货场(不属新乡县管辖)即被新乡县检察院越权以“打假”名义连人带货扣押,申伟举被刑事拘留。
在该院部分办案人员收受申家礼金并发现咖啡因并非假货后,将申伟举取保候审,又将咖啡因贩卖,共获利约14万元。
其后事情败露,案件于次年1月移交至新乡市公安局预审科,由李立富主办,何祖华协助。这是何调入公安局参与办理的第一起案件,那一年,他33岁。
李、何二人调查后认为:该案中申伟举是制药厂业务员,没有确凿证据表明其有犯罪事实(据申伟举事后供述,他第一次被取保后就回到药厂与相关领导串供,获得了伪证),且申已被羁押10个月,严重超期,又因咖啡因被新乡县检察院倒卖,两名民警旋即向上级汇报。局领导授意不再调查,市领导则指示交由新乡市检察院处理,最终申被释放,新乡县检察院有关涉案人员也未受到任何处理。
此后,新乡市公安局预审科撤销,并入刑侦部门,该案不了了之。直至2000年,事情突然出现转折,申伟举又因运贩大量咖啡因,遭人举报后被捕。
2001年新乡市检察院成立专案组,由该院法纪科主办。
时任法纪科长的卫安刚、副科长秦体全在调查中发现申伟举于1993年先被拘后释放的情况,便怀疑当年公安局办案人员徇私枉法。
适逢河南检察机关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打击黑社会保护伞行动,求功心切的办案人员迫不及待地向上级汇报,称“在新乡市公安局挖出一个黑社会保护伞”。
李立富、何祖华随后被拘捕。何祖华回忆,自己曾被当面呵斥:“你们的局长、科长马上也要进来。”
然而,在调查取证后,检察院逐渐意识到,他们对案情的预想存在问题。
“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正确做法是撤销案件,但那样就没法向上级交代。为逃避错案追究,他们选择了将错就错,制造伪证,对我和老李强行起诉。”何祖华说。
反对声中的判决
2002年,获嘉县法院两次开庭,何祖华与李立富拒不认罪,最后各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我们自始至终都没有悔罪表现,却还能被判缓刑,这不是很荒谬么?”何祖华称判决书上漏洞百出,语气带有不屑。(我国司法实践中,对拒不认罪、无悔罪表现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缓刑。)
“在法院宣判的时候,我们实际已被羁押了351天。”他如此理解1年徒刑的由来,
在这351天里,何祖华、李立富被新乡市检察院转移了3次。
起初,他们被羁押在新乡市的延津县看守所,后转至焦作市修武县看守所,最后因回新乡市内审判,又移交到获嘉县看守所。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是什么重刑犯,被这样重点‘照顾’。”
何祖华大学中文系毕业后,在新乡警察干校当过5年老师,预审科撤消后又调入监管处,同当地收押场所颇为熟络。
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场面是,当他被送进看守所时,所里干警都很热情地过来打招呼,“何老师,你怎么来了?”
在面对普通干警时,何祖华会收起硬气的一面,仍保留着文人的幽默,他会心一笑:“我是来卧底检查工作的!”
在看守所外,此案却引发了新乡政法界的轩然大波。
政法委曾会同相关单位专门讨论,认为案件存有漏洞,不宜追究。但在新乡市检察院的一再坚持下,依然诉诸法庭。
诉讼过程同样一波三折。
据知情人士介绍,原本新乡市检察院希望归属地新华区接手,但被回绝。其后指定到获嘉县法院,合议庭同样认为证据不足,案件不应成立。“他们不止一次向市检察院和法院反映,但领导却授意必须将此案办成。”
在获嘉县法院开庭审理时,新乡各地公检法职工三百余人涌入法庭。
庭审现场一度混乱。公诉人每每被回应得无言以对,好几次趴在桌上,旁听席上一再发出嘘声。审判长宣布择日宣判,场面更是近乎失控,有人开始喧闹,有人喝倒彩……
而在宣判当天,更富戏剧性的场面出现,等到公诉方离开法庭,审判长突然转向何祖华:“小何,对不起,请你谅解。”
“我愿干信访”
重获自由后,二人开始不懈申诉。李立富因年龄原因被公安局办理了提前退休,何祖华则被安排到局里办的“保安公司”。
“老李的(着落)比较好,可我还年轻,心理上受了摧残,一定要告回来。”
由于何祖华的一再状告,案件引起了各级政法部门的重视。曾有一段时间,他的确看见了希望。
2006年3月,新乡市政法委工作组对本案重新看卷、访谈,最后形成书面意见:该案的主要证据是证人证言,这些证据确实互相矛盾,建议商请省高院立案再审。
一个月后,何祖华又分别向河南省人大和省高院反映情况。省人大认为案件确有问题,便向高院行函要求审查本案,河南省高院也于当年6月向新乡市中院下达再审决定。
何祖华称,“这是在无数次的上访中,对我们最为有利的一次回应。”
然而,2007年底,新乡市中院再审,维持原判。
何祖华不服,他把判决结果归因于李绍君。李绍君现任新乡市中院副院长,主管刑事审判工作,而在此之前,他正是新乡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申诉没有停止。
后来,他又给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写信,获得批示。调查组来到新乡,待了近一个月,却依旧没有发生任何改变。
在周边人看来,何的脾气变得越来越倔。同情他的人渐渐疏离,家人也遭受到莫名的压力。
“我爱人原是医院院长,只好调到其他地方;女儿在私企工作,后来企业施压,离了职。”何祖华心存歉疚,“保安公司也劝退了我,现在我没了工作,还得靠家里接济。”
但这些年来,家人没有过抱怨,直到这次,他在维权路上又被关押。
一向坚韧的妻子痛哭流涕:“你知道吗,全家人都快急疯了。”
何祖华却用自己的方式宽慰她:“很多人上北京回来,不是劳教就是拘留,我去了这么多回都没被处理过,因为我懂法,知道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这回是他们弄错了才把我给抓了。”
可事实并非如他所说的那般轻松。因长时间得不到满意答复,何祖华的行为也开始变得不大理智。
他接受过多家外媒采访,又集合了一批“志同道合”的“蒙冤”警察,搞了多场集会,还拍成视频传到网上,一时引发舆论热炒。
他也不止一次被不止一地的警方约谈,最终都因其曾经的“同袍”身份而被网开一面。
何祖华清楚自己是在铤而走险。
“这对你和国家都没好处,甚至会适得其反。”记者规劝他。
——“我认为,只有把声势壮大,得到最高层的关注,(案子)翻过来才有希望。”
“那你的诉求究竟是什么?”
——“起码要恢复我的名誉与公职,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然后去搞信访。”何祖华想了一会儿,补充说。
何称自己看不惯衙门作派。他曾亲眼目睹,有访民带着精心准备的材料去信访局,却只让填个表,材料一律不收。因自己的案子被卢展工批复过,信访局才答应收下。
“信访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很多人避之不及。但我的经历,一定能够将心比心,取信于民。”
自认蒙冤、利益受损、举报……每个体制内的访民上访理由各不相同,相同的是,他们熟悉体制运作,更加克制、冷静,他们知道底线在哪儿,目标也更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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