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嘉兴9月23日电(记者 赵小燕实习生郭丽丽通讯员卓瑾瑾)浙江嘉兴一工程检测科科长邬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11万余元。日前,嘉善法院判处被告人邬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昔日企业主眼中的红人,今日落得囚服加身。
嘉善西塘的邬某,今年51岁。曾先后担任嘉善县科正建设工程检测中心内检科科长、检测科科长。
因特殊的职位关系,邬某成了众多企业主巴结的对象。企业主们纷纷请吃饭喝茶、送礼送物,欲从中得到邬某的“照顾”。
难挡“小恩小惠”的连环轰炸,2008年至2013年,短短五年时间里,邬某在先后非法收受他人所赠财物多达十五次,总价值超过了十万人民币。
2013年3月,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邬某,主动投案自首并退清全部赃款。“我悔不该当初啊!希望法官能给我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法庭上邬某已泣不成声。
经审理,法院最终判处邬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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