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童曙泉)办理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居民办理相关业务时的一个凭证。为方便市民办理,今后市民可就近选择任一区县婚登机关一次性办理,不必像以前一样必须回户口所在区县办理。
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昨天透露,截至10月31日,全市办理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已经达到59017件,大大超过去年全年21867件的出具量。和去年同期相比,办理数量猛增277%。“随着政策完善,现在房产交易、出国定居、房屋贷款等,都需要出示婚姻登记证明。”李红兵这样分析该项业务猛增的原因。
按照规定,以前市民要办理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需要由当事人户口所在区县出具;户口在本市多次迁移的,由各区县分段出具。市民政局紧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加大为民服务和改革创新力度,9月16日出台了《北京市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工作规范(试行)》,最大程度地简化程序,方便群众。按照规定,有需要的市民可就近选择北京市任意一个区县的婚姻登记机关,一次性办理。
这一便民措施,主要依据北京市婚姻登记数据库为当事人出具证明。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无需再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婚姻登记档案。但是,如果当事人提供的登记信息与系统数据不一致,当事人仍需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原始婚姻登记档案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查证属实后,再为当事人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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