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张应昂 作为广东省内最早启动干部重大事项申报试点的地区之一,备受关注的珠海横琴官员申报又有新进展。昨日,南都记者从珠海市纪委获悉,今年横琴新区纳入重大事项申报范围的对象,从去年的处级领导干部共计29人,扩大到今年全区副科以上全部74名领导干部(不包含2位副厅级领导)。申报内容也进一步扩大,从去年主要集中在财产申报的7个事项,扩至今年的15项。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申报内容的抽查核查力度,抽查比例从20%提高至超过50%。
横琴新区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公示及核查试点工作始于去年4月,当时,在省纪委的统一部署下,横琴新区是省内最早启动试点的区域。在试点初期,横琴借鉴香港突出有权官员和涉权官员的经验,将纳入申报的官员暂定在处级干部范围,共涵盖29人。
今年,珠海市纪委进一步探索横琴新区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公示及核查工作,在原有纳入申报范围的基础上,申报对象扩至全区党政机关中处级领导干部、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处级的领导干部、区属企业领导人员和镇及基层站所负责人,共计74人。
据悉,为保证申报内容的真实性,今年,珠海市纪委在20%比例的基础上,将核查比例扩大到50%以上。今年以来,珠海市纪委组成抽查工作组先后到市房产登记中心、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和市计生委等部门进行了查实核对工作,并对抽查核实中发现的4名区直领导干部部门申报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情况,通过约谈澄清有关事实,及时填报漏报事项。
原定申报内容
1.本人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2.本人从事讲学、写作等劳务所得;3.家庭房地产情况;4.家庭投资、持有有价证券、金融理财产品等情况;5.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6.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的情况;7.家庭汽车情况。
新增申报内容
8.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9.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10.本人因私出国(境)情况;11.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12.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13.配偶、子女移居国(境)的情况;14.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15.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等。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