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刘志月 审结各类行政案件5040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武汉、孝感、荆门、随州、潜江、天门、仙桃及神农架林区等地政府制定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近日向湖北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透露上述消息。
2014年,湖北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95074件,审、执结445839件;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3183件,判处罪犯45486人;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6213件,标的额186亿元;审结各类商事案件154747件,标的额516.39亿元。其中,湖北省高院受理各类案件5815件,审、执结5529件。
李静表示,湖北法院坚持监督支持并重,积极推进依法行政,2014年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5040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公共事务;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相对人与行政机关达成和解,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为28.49%。
“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武汉、孝感、荆门、随州、潜江、天门、仙桃及神农架林区等地政府制定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李静说。
2014年,湖北高院还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就房屋征收补偿、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执法问题发出司法建议,促进依法行政。
李静透露,湖北法院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威慑力度,推动解决执行难,向社会公布了5803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225人限制出境,对25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报告称,湖北省首批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全部执结,是全国三个率先完成清积任务的省份。
李静透露,湖北法院及部分中院成立专门信访工作机构,统筹管理涉诉信访案件,开通“大法官留言”、“院长信箱”,全面推进视频接访,及时回复群众诉求,湖北省“大法官留言”回复率全国排名第一。
报告指出,湖北法院开通了“湖北法院司法公开网”,大力推进“三大公开平台”建设,集中公开全省法院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全年上网发布裁判文书22.4万余份,成为全国首批实现三级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的省份。
报告称,2014年,湖北高院办文办会同比下降14%,“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7%,接待费用同比下降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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