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名名雅苑业主认为开发商隐瞒小区内有规划路的真相提出索赔 转自搜狐 本报讯 (记者 吴秀云) 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名雅苑小区规划路风波昨天又有了新的进展。昨天下午,名雅苑91名业主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了诉讼费,这标志着他们状告开发商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隐瞒小区道路是市政规划路真相的集体诉讼得以启动了。 转自搜狐 公家路悄悄变私家路 转自搜狐 名雅苑在20世纪90年代初落成的时候,作为广州的名牌示范小区曾经一度风光无限,当年单价卖至过万元/平方米,仍然追捧者众多。当时位于广州天河东路155号广州邮政骏源大厦北面的华旭街,是连接天河东路和体育东路的重要市政规划路。但自从1993年天河名雅苑建成后,就在路两端设立了围墙和电动闸门,对小区进行封闭。从此,华旭街被当作小区私家路。 转自搜狐 随着骏源大厦的落成,华旭街不通造成的交通问题凸显出来。广州市政协委员曾提交提案大声疾呼要还路于民。 转自搜狐 2001年4月,广州市城市规划局做出《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名雅苑开发商在未向规划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华旭街两端建设围墙及电动闸门等构筑物,已构成违法建设行为。 转自搜狐 随后,天河区法院依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这些构筑物强制拆除。 转自搜狐 业主告开发商隐瞒规划 转自搜狐 名雅苑的许多业主难以接受这个事实。他们认为,小区从出售以来,开发商都宣传小区实行封闭管理,从未听说过有一条市政规划路穿过小区,正是因为考虑到小区封闭相对安静安全,他们才以高价购买了这里的物业。 转自搜狐 但如今小区路突然还原为市政规划路,业主们认为被开发商蒙骗。经过长期的酝酿,他们决定向开发商讨个说法。 转自搜狐 去年9月,91名业主联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他们诉称,1993年和2000年12月,开发商在开发和管理小区物业过程中,明知华旭街属于市政规划路,但故意隐瞒真相,擅自封闭小区,主观上存在欺诈的故意,已构成侵权。他们表示,由于开通华旭街,原有物业受到不同程度的噪音污染;而且小区被强行分割成两部分,原来环境被严重破坏,大部分业主无法享受到安静优雅的小区环境,尤其是小孩上学和业主买菜均需横过华旭街,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还有重要的一点是,小区不再封闭,将直接导致楼价下跌。 转自搜狐 据此,他们除了诉请开发商在华旭街两端设置噪音隔离设备、设置过往天桥,还要求开发商赔偿1003万元损失。 转自搜狐 法院一审裁定不予立案 转自搜狐 同年10月,广州中院一审裁定不予立案,其理由是,起诉人以共同诉讼方式起诉不当,为便于审理,应由每个业主分别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转自搜狐 业主们不服,认为这个裁定没有法律依据,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他们提出,诉讼是基于同一侵权行为,而且架设噪音防护设施和过往天桥以及赔偿损失等属于同一诉讼标的,业主的权利义务一致,属于不可分之诉。 转自搜狐 广东省高院于上月受纳了业主们的上诉意见,认为合并会便于审理,遂裁定撤销一审定,案件由广州中院立案受理。 转自搜狐 91名业主们一接过终审裁定书,立即向广州中院再次递交诉状。直至昨天下午交纳了诉讼费,才标志着这个案子被法院受理。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