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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一税务干部贪污公款潜逃难奈痛苦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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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4日00:43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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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葫芦岛消息 (驻葫芦岛记者 冯玉兴) 花费28万元公款尽情享乐后,建昌县地税局干部王庆新携带15余万元公款潜逃。11个月后,他终于无法忍受非人的“逃亡生涯”主动投案自首。昨日犯罪嫌疑人王庆新被建昌县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至此,震惊全省地税系统的税务干部贪污公款案终于尘埃落地。
今年29岁的王庆新是建昌县地税局原税政科科员,主要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据建昌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王庆新掌握着征收上来的部分保险费用,经常花公款吃喝享受。当上级有关部门要进行工作检查时,已经亏空了近30万元,他害怕事情暴露,在今年1月7日,携带15.3万元的社保费和部分放在金柜里的存款折,乘坐出租车逃往锦州,随后又逃到大连、烟台、天津和洛阳等地“东躲西藏”。在洛阳期间,王庆新想用携带的10多万元钱做买卖,但也没有成功,几个月的“逃亡生涯”,让王庆新感到度日如年,身上所带公款也基本挥霍殆尽。
12月10日,潜逃11个月后的王庆新返回家中,第二天,在家属的陪同下,王庆新主动来到建昌县检察院反贪局投案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王庆新因涉嫌贪污罪已经被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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