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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性交易用安全套应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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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3月09日12:00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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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交易用套应减轻处罚”
全国政协委员陈凌孚建议以卫生防疫部门为主、公安部门为辅联合打击卖淫嫖娼
本报讯 卖淫嫖娼行为在我国屡禁不止,客观上造成性病乃至艾滋病的蔓延,严重危害社会健康。昨日,全国政协委员陈凌孚就此问题上交提案,建议改变现在以公安部门为主进行打击的社会治安管理模式,代之以卫生防疫部门为主、公安部门为辅的联合打击卖淫嫖娼的社会综合管理模式,并对卖淫嫖娼行为中使用安全套者减轻处罚,使卖淫嫖娼行为对社会的危害降到最低。
用安全套可降低危害
提案指出,卖淫嫖娼近几年在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已严重危害民众的健康,既易造成性传染疾病的流行,也易引发危险性疾病如艾滋病的失控。而政府尽管严禁卖淫,但目前尚没有妥善办法来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因此,陈委员建议,打击卖淫嫖娼应该引入卫生防疫管理机制,从目前以公安部门为主进行打击的社会治安管理模式逐步过渡到以卫生防疫部门为主、公安部门为辅的社会综合管理模式,并对在卖淫嫖娼中使用安全套者减轻处罚,从而使卖淫嫖娼行为对社会的危害降到最低。
联合执法可互相监督
陈凌孚具体指出,联合打击、“双管齐下”的做法将具备3点优势:首先,可以抓住卖淫嫖娼现象对社会危害最大的方面,有效控制各种性病,乃至艾滋病的蔓延。这一做法避免了目前公安部门以有安全套作为有卖淫嫖娼行为证据的不合理规定,有利于推行卫生部门倡导的百分之百使用安全套行动,并使卖淫嫖娼行为对社会的危害降到最低。其次,该做法有利于对各类容易滋生卖淫嫖娼行为的场所,如发廊、夜总会等地方进行常规性、经常性检查,避免阶段性、突击性行为。卫生防疫部门可以从民生、公共安全的角度出发,而不是像目前作为治安案件来处理,易得到老百姓的理解。此外,卫生防疫部门和公安部门同时打击卖淫嫖娼,可以互相监督,有利于执法公正,避免公安部门单方面执法时,由于部门、个人利益驱动出现的“处女卖淫案”等乱打击的现象。“现在打黄扫非,打击文化商品造假、盗版及各种色情表演活动中,各级政府已经形成以文化管理部门为主,公安部门协助的管理模式,并已被实践证明是切实可行的。那么在打击卖淫嫖娼行为时也完全可以参照这一模式。”陈委员这样告诉记者。
声音
使用安全套是人类进步的一个标志,不管这种性行为是正当的还是非法的。
现在的执法行为存在相当大的弊病,操作办法十分简单,纯粹以能否查到安全套作为是否有卖淫行为的证据,有就是在卖淫,没有就不是,这不符合常理。
打击卖淫嫖娼,单是公安一个执法部门在做,不利于相互监督,我就曾看见一些执法人员只要收到罚款,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人为所欲为。
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要想完全杜绝这种行为是不现实的,所以退一步着眼,可以先控制卖淫嫖娼所带给社会的最危险因素。
———陈凌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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