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北坪 赵雄韬)“让这样的人当门卫,这不是给公安局抹黑吗……”。昨日下午,几名在西安市公安碑林分局门口卖包的女店员说起分局的门卫明某时,又恨又气,纷纷表示要以“性骚扰”将其告上法庭。 转自搜狐 明某30岁上下,在公安碑林分局当门卫已有一段时间。据店员称,明某经常到店里来,动不动就往她们身上蹭,还说些下流、挑逗的话。一名叫红红的女店员称,在以往早上上班挂包时,明某常过来摸她的臀部,还趁她在售货之际,时不时地摸她的手。店员兰兰说有一次她晚上下班回家,正走着,明某竟跑到她跟前说:你可以做我的情人吗,我们可以去玩玩吗?气得她当即跑开。店员青青一提起明某便满腔愤怒。她说,明某经常窜到店里,对她说什么“可以睡觉吗”等。昨日中午,青青到公安局里打水,出来走到门口时,明某冲她说,“你的胸脯很大”,听此,青青的怒火一下子迸发出来,反驳中,明某竟踢掉青青手里的桶,拳打脚踢,后被附近卖藏饰的徐师傅拉开。 转自搜狐 经核实,明某的轻浮行为早已不是一天两天了。附近的茶叶店、内衣店店员一提起明某,都十分气愤。对当天发生的事,与明某一起值班的杨某也承认,明某是说过胸部好大的话。 转自搜狐 就此记者找到公安碑林分局,据秘书科一位姓白的民警介绍,门卫属保安公司管。记者后见到碑林区保安公司负责人王保红,他得知此事后极为震惊,当即向受伤害的女店员表示歉意。当天就将明某停职,同时表示将调查核实。并称,核实后,除辞退明某,受伤害的女店员还可到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权利。(女店员均系化名)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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