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卢氏县原县委书记杜保乾受贿案遇“零口供”
2002年10月6日16:49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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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6日电 于9月24日在河南渑池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原卢氏县县委书记杜保乾受贿、报复陷害一案,由于遭遇“零口供”而使审期一再延长。原定3天审结的案件,延至10月1日凌晨4时方宣告审结。
法庭上,公诉人对杜保乾受贿事实进行了质证。检察机关指控杜保乾1997年至2001年,利用其担任县委书记的职务之便,先后71次索取、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3.4万元、美金3000元,物品价值人民币16.778052万元。
收礼后,杜保乾给行贿人以官位或实惠,然而,并非所有的行贿人都任由杜保乾摆布,向杜保乾行贿后,并毅然举报杜保乾劣迹的张文秀就是这样的人。
1998年至2000年,杜保乾多次收受张文秀人民币8000元,物品价值2.88万元,但杜保乾觉得张文秀有钱,并暗示他再多出钱。据张文秀说,杜保乾曾对他说,你若想当副乡长再拿20万元来,张文秀看他太贪得无厌,便毅然举报杜保乾,由此引出了公诉人起诉杜保乾另一罪行:报复陷害罪。
2001年4月,杜保乾得知张文秀举报其违法犯罪行为之后,即利用职权,借卢氏县公安局处理群众反映张文秀有关问题之机,指示卢氏县公安局“快查快办”,并且非正常地多次过问案件进展情况。4月24日晚,卢氏县公安局在没有立案的情况下对张文秀家进行搜查,从张家搜出1994年开矿剩余的雷管后,于次日以非法储存爆炸物品罪对张文秀立案侦查,并决定对其刑事拘留。卢氏县公安局在杜保乾的指使下,2001年5月20日在北京将正在举报杜保乾犯罪问题的张文秀抓捕,关押于卢氏县看守所达半年之久,2001年11月28日,张文秀才被无罪释放。
对自己的受贿及报复陷害罪行,杜保乾始终不如实供述,企图以“零口供”逃避法律的制裁,但是,9月24日该院新闻发言人指出:检察机关收集到案的大量证据,尤其是扣押到案的大量赃款、赃物,还是足以认定杜保乾的受贿犯罪行为。
据检察机关介绍,9月24日开庭,杜保乾提出要公诉机关回避的要求被法庭依法驳回后,即拒绝法庭调查中公诉人的所有讯问,使法庭调查难以顺利进行。公诉人只有以更为缜密的举证和不厌其烦的细节询问,向法庭证实杜保乾的犯罪行为。
据悉,法庭将择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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