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战争大幕已合,电视上反复播放巴格达市民欢迎美军的镜头。在拥战派看来,这大概无可辩驳地证明了此战的正义性和反战派的弱智。其实未必如此。电视镜头的最大好处就是能够把几米范围内的现实,放大成代表着整个世界态度的图象。当美军的坦克还在巴格达街头开来开去的时候,谈论究竟有多少人拥护美军,才是缺乏常识的。长期具有反战倾向、曾遭美国国防部点名批评的半岛电视台,昨天被美军坦克“误击”,一名记者死亡,而美军连个道歉都没有。上周,在南部,一辆满载平民的车辆因为忽视美军的停车警告,被当场击毁。美军在南部还曾展开挨家挨户搜查游击队的行动。这种氛围下,只有白痴伊拉克人才会跑到大街上去,公开表达自己的反美观点。因此,就象没有人应当相信100%的人投票支持萨达姆一样,稍具质疑精神的人,也不应该看到Fox、CNN的电视宣传,就相信伊拉克人民正在对美国感激涕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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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这个问题,我不打算再多辩论。归根到底,即使伊拉克人100%支持美军(我们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也只能证明这场战争的正义性,不能否认它仍然是一场“非法”的战争。因此,我们仍然回到开头那个问题:非法的正义值得支持吗?比如说,一个长期遭到强奸的人,最终谋杀了强奸犯,这个杀人者就可以完全免除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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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支持美国的一种论调,就是主张给予这个国家一种完全的“责任豁免”。也就是说,美国可以自由决定袭击任何“无赖国家”,事前不需征求国际程序的认可,事后也不必承担责任。这种论调只能基于这样一个假设:美国是一个民主自由的样板国家,它宣布为“邪恶”的对象必定就是邪恶的。美国打的战,是不会打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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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美国打伊拉克有没有打错,这一点上喋喋论辩不休,是没有意义的。作为“程序”上的反战者,我反的是一种普遍的原则:即美国有不受国际社会限制的自由入侵权。要推翻这样的原则,只需举出反例,证明美国有可能犯错误,而且犯错误的机率不低,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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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反例本来是不少的,如海地(有趣的是,同样为巴勒比海难民,古巴人偷渡到美国可以获得政治避难,而同样大批偷渡到美国的海地人却会被遣返,理由是海地是一个民主国家,不存在政治难民--但是,这个被美国扶持起来的海地“民主政权”的国内人权记录却是极其糟糕的。),如智利,如格林纳达--不过,所有这些反例,我深深知道,都是可以争辩的。坚定地拥美派可能会说:美国打海地、谋杀智利总统、入侵格林纳达等等……都没有做错,都是对的。如此,我又会陷入同他们就历史细节的反复辩驳当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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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决定提出一个不可能被质疑的反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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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例证很简单:南北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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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战争是一场美利坚民族同美利坚民族的战争,而且参战双方都是民主政体。因此,无论你持有何种政治观点和道德立场,你都必需承认,这参战的南北双方中,总有一方是非正义的,是在进行一场错误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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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争辩说:南方黑奴没有投票权,所以南方不是“真的”民主政体。但事实是,当时在北方黑人也没有投票权。更重要的,无论南方还是北方,作战的主体是白人。黑奴问题,是南北战争的一个导火索,但就战争本身的决策和执行来说,黑人完全是一个外部因素,是旁观者。因此,南北战争是两个地区的美国白人,各自通过民主方式,决定进行的一场战争。其中必有一方打的是错误的不义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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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再争辩说:这场战争双方都没有对错可言。那么你也太矫情了。而且,如果双方没有明显对错,这场美国历史上造成最多生命死亡的战争,岂不是更加稀里糊涂,毫无意义?岂不是更加不应该打?岂不是更加证明了民主政体下的美国人会作出错误的战争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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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相信美国不会发动错误的战争的人,他们的信仰无非是:(1)美国是一个民主政体,民主政体不可能发动错误的战争;(2)美利坚民族是爱好人权的优秀民族,这个民族不会打错仗。而南北战争再好不过地证明了:就是这个美利坚民族,就是它处在民主政体下,会发动错误的战争。“美国天然正义”的迷信,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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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不受制约的美国军事强权是危险的。南北战争时夺走了62万美国人的生命。下次美国犯下的军事错误,会造成多大代价呢?会是一场毁灭人类的核战争吗?小布什说:“为了预防对美国的攻击,我们要先发制人地消灭伊拉克。”那么,为了预防一场人类的灾难,我们难道不应该先发制人地制止美国的战争倾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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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共长 wydkj81@chinar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