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东方新报》通讯员曹陆军 羊敏 记者颜家文报道 震惊全国的“梅花K”黄柏胶囊损害赔偿系列案尘埃落定,昨日株洲中院二审全部调解结案。51案赔偿总额为2818879.62元,其中目前仍呈植物人状态的沈智芳获赔160万元。陈桂兰、沈智芳等58位受害人均在签收调解书的同时拿到了由被告广西金健制药厂支付的赔偿款项。
本案原告陈桂兰、沈智芳等58人,先后于2001年5月至8月,分别在株洲市药材公司和株洲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零售药店购买了广西半宙集团第三制药厂(后变更为广西金健制药)生产的,标有“半宙”注册商标及“梅花K”字样的黄柏胶囊,服用后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分别入住株洲市一医院、二医院等医院进行治疗。一审认为陈桂兰等58人因购买、服用“梅花K”黄柏胶囊造成身体损害的结果,系广西金健制药厂、广西半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侵权所致,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58名原告423万余元,株洲市药材公司、株洲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广西金健制药厂、广西半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或强制履行赔偿义务后,其财产仍不足以清偿的情况下,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宣判后,沈智芳等37名受害者及广西金健制药厂、广西半宙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均不服,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株洲中院经过近两个月细致、耐心的说服、劝解工作,使金健制药厂认识到自己在该药生产中的过错,主动与受害人一方进行协商,使全部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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