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局“行政院”废止“妨害军机治罪条例”
2002年5月2日16:28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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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香港5月2日消息:台北讯,台湾当局“行政院”“院会”昨天通过废止“妨害军机治罪条例”,并将送由“立法院”审议。
当局于1951年出台“妨害军机治罪条例”,目的在于维护军事上“应保守秘密之消息、文书、图书或物品”,并律定妨害军机的犯罪行为与刑罚等。
台湾军方指出,在当局上届“立法院”修正“陆海空军刑法”时,已将“妨害军机治罪条例”有关军人部分纳入规范,因此要求废止该条例。
军方称,该条例另外涉及非军人的部分,在当局“刑法”及“机密保护法”草案等中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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