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颜海均)今天上午,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向全省发出特急明电,要求各市州做好防治非典医务人员奖惩工作。 转自搜狐 省人事厅和卫生厅明电要求,对在防治非典一线从事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医学科研的医务工作人员,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要根据其先进事迹和贡献,分别授予荣誉称号、记功、嘉奖及优先越级晋升工资的奖励;2003年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可免业务考试和技能考核;在医学科研、医疗技术和管理上有突出成绩的,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贡献特别突出的可推荐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优秀专家”的人选;对因非典防治工作导致伤残或伤亡的医护人员,一律按因工(公)的有关规定,及时表彰奖励、落实有关待遇。 转自搜狐 对在非典防治工作中有失职行为的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可给予低聘、缓聘和待聘,并在2年内不得晋升;对拒不服从安排、临阵脱逃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警告直至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对开除的专业技术人员,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吊销执业证书,原所得荣誉称号一律取消。 转自搜狐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