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女人为一个男人流泪 北京首例公诉重婚案开庭
2002年5月24日02:34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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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让更多走在婚姻边缘的人看到了希望
法庭内两个女人为一个男人流泪
两个女人因为同一个男人而泪流满面,这是记者在西城法院看到的一幕。昨天,备受关注的首例公诉重婚案在西城法院开庭。
结发妻状告变心丈夫
在法庭上, 被告王炳权和陈俭莉衣着整齐,陈俭莉穿一身白衣服。而原告余常凤坐在一边,十分平静。曾帮助余常凤最终走上法庭维护自己权益的西城法院立案庭左衍云法官也在旁听席上旁听。
检察机关指控,王炳权与妻子余常凤在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于1999年5月同陈俭莉到北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有一女孩。 2001年10月30日,王炳权、陈俭莉被公安机关抓获。
余常凤和儿子状告王炳权走过了一段艰辛路。2001年8月,王炳权13岁的儿子王小龙带着近乎失明的母亲余常凤,从河南新县老家来到北京寻父告状。由于没有人肯为这对异乡母子出示王炳权重婚的证据,余常凤母子的告状之路异常艰难。后来,在西城法院左衍云法官和一些热心人的帮助下,公安机关介入侦查这起涉嫌重婚案件,开创了新《婚姻法》实施后公安机关介入重婚案侦查的先例。
法庭上,王炳权为自己的重婚行为辩解,他说,他与余常凤婚后感情不和,曾两次向她提出离婚。第一次余常凤同意了,这样他把所有的两万多元财产都给了她,但随后余常凤变卦;第二次,他起诉到法院,但是法院没有判决。感情已出裂缝,破镜无法重圆。在北京同陈俭莉共同生活后,对他人从未以夫妻名义相称,因而算不上重婚。
陈俭莉说:“我知道王炳权与余常凤还没有离婚,我们也一直努力让他与余常凤离婚,但是余常凤的(离婚)条件太高了。我想走,但是炳权不让走。”说到此处,陈俭莉禁不住掩面而泣。陈俭莉为王炳权生了一个女儿,现被取保候审。
王炳权在京同陈俭莉一起生活后,余常凤曾找过他们,同陈俭莉曾有过厮打。后来,为了躲避余常凤来找,王炳权和陈俭莉不停地搬家,变换居住地方。
看着丈夫与第三者坐在一起,余常凤心里不是滋味。她说,王炳权自从认识了陈俭莉后,就开始打骂她,要挟离婚。她还捋起裤腿,让对方看被打伤的疤痕。王炳权离家后,她双目几近失明,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艰辛。儿子也因为家穷而辍学。为了找丈夫,她和儿子拿着一个电话号码走遍了大半个北京。说到伤心处,余常凤也止不住流下了眼泪。
法庭上,昔日的夫妻已成陌路人,余常凤要求法院严惩王炳权。王炳权最后说:“尽管我违反了法律,但从道义上讲,我对得起余常凤。如果说伤害了她,那我受到的伤害更大。”
儿子希望父亲被判刑
法院在查清了事实后当天没有宣判。在法庭外,记者碰到王炳权的儿子。这个14岁的孩子高高瘦瘦戴着眼镜,面对记者和摄像机,他不假思索地说:“看到父亲被送上法庭,我很高兴,我希望他坐牢。”一个儿子怎么会对父亲有如此大的仇恨?他说:“要不是有亲戚接济,我们早就被饿死了,他从来不管我们。”
如果一位父亲听到亲生儿子说这句话,是不是会很伤心呢?王柄权沉默了一会儿说:“儿子不懂事。”
被告陈俭莉说,她希望法院让她以后还能和王炳权在一起生活。但是如果重婚罪名成立,她与王柄权还会是什么关系呢?余常凤要向王炳权要求精神赔偿,这起重婚案还会有多少路要走?晨报记者 赵中鹏 通讯员 张蕾
法庭外
一妇女为告丈夫
求助本报
公诉机关就重婚案提起公诉,让许多走在婚姻边缘的人看到了希望。昨天,有一位妇女从河北赶到北京,求助本报。她说:她在京多年的丈夫提出离婚,让她无法接受,她想状告丈夫重婚。
据这位可怜的农家妇女说,1986年她与丈夫结婚。后来,她又资助丈夫到北京学习。但是,1991年丈夫从学校毕业留校后,就慢慢疏远了她。丈夫每年都不回家,也不给家里寄钱,只有她一个人抚养孩子。今年,这位丈夫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她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她听说丈夫和一个女的经常住在一起,想到法院状告不忠的丈夫重婚和遗弃。但是,在偌大的北京她根本就找不到丈夫,也没有人帮她寻找证据。怎么起诉,如何报案,她都不知道。
记者就这些问题咨询了曾帮助余常凤打官司的西城法院立案庭左衍云法官。左法官说,尽管公安机关最终介入,使余常凤的案件得以被法院受理。但是,像这种情况做起来都很难。根据我国法律对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被害人认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其中包括重婚罪。如果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交公安机关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但是,如此多的重婚案件,让公安机关每件都介入,也是不现实的。也有法官建议,碰到这种情况时,应当先找律师搜寻证据或者自己寻找一些有力证据,特别是有重婚迹象和对方的经常住所地,再到公安机关报案,寻求支持。
建议无过错方注意收集证据
新《婚姻法》实施后,涉及重婚的案件最让人头疼的还是证据。昌平法院两年曾受理8件重婚诉讼,但有5件撤诉,主要是因为自诉人拿不出充分的证据。当事人很难举证,公安机关因为警力有限,不可能介入到太多的重婚案件侦查中。
因此,有法官建议,因为是涉及家庭生活,当事人应当更多地承担起搜集证据的责任。作为无过错一方,平时要自己注意收集证据。
当然,夫妻双方在家庭中要相互承担责任。在感情破裂时,要理智地通过法律途径为已破裂的情感画上句号。如果忽视法律,就可能触犯刑律,受到法律的惩罚。
据《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晨报记者 赵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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