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新婚姻法解除了我那桩无效婚姻,重婚者被绳之于法,也洗刷了我是‘二奶’的恶名。”昨天,在广东省妇联召开的“新婚姻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汪女士动情地这样说。据了解,在实施新婚姻法的这一年来,我省有43000多件婚姻家庭案适用了这一修正案。
重婚罪出现“零”突破
新婚姻法明确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理顺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追究重婚犯罪的职责,加大对重婚罪的惩处力度。佛山市在新婚姻法实施前,每年对重婚罪的判决几乎都是零,去年全市判决重婚案6宗。
据了解,更多的妇女敢于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对重婚者的惩处。茂名信宜市李女士的丈夫周某到深圳打工期间,租屋与打工妹翟某长期同居。李女士在妇联的帮助下,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去年10月,周某和二奶翟某双双被逮捕,经审理法院认定重婚罪成立,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无过错方获损害赔偿
新婚姻法的一个重大突破是过错损害赔偿制度,对家庭暴力、虐待、重婚及有婚外同居,离婚时无过错方都可以提起过错损害赔偿。
这一制度遏制了婚姻关系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从物质上更为实际地保护无过错方。徐闻县的欧某婚后又认识女青年苏某,此后两人经常来往并多次发生性关系,引起夫妻矛盾。不堪这种精神折磨的妻子沈女士提出离婚,以丈夫对离婚负有过错为由提起赔偿,并向法院提供了欧某与苏某发生性关系被派出所抓获并被罚款的证据。据此,法院适用过错赔偿的规定,判决沈某分得夫妻共有财产的60%,此外,欧某还要给予沈女士15000元的损害赔偿。
财产认定成司法难点
尽管修正后的婚姻法确立了对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离婚过错赔偿等制度,但是夫妻财产制度不完善,造成转移财产现象较为普遍,离婚财产认定难分割仍是司法过程主要难点。
省高院民庭陈佩霞副庭长称,离婚财产分割主要难度是由于财产类型转换了,财产来源越来越复杂,如票据、股权、知识产权、挂靠、智力投资等,不像以前单一的家电、银行存款,很多时候法院无法直接判决。
由于我国对财产的监控制度不完善,离婚前和离婚时,不少当事人想尽办法转移财产。林女士的丈夫是某企业的实际股东,离婚时能够证明丈夫是股东的证据只有创厂初期厂方开具的投资收据,但厂方证明他几年前已经退股。虽然明知是丈夫的伪造,但苦于无法取证,她要求确认企业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也无法实现。
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律师黄淑美等强调,《婚姻法》是保护妇女权益的合法武器,但是法律是讲证据的,妇女自身要增强法律意识,才能更有效地使权益不受侵害。(记者林艳萍、实习生肖志鸿、通讯员陈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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