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6月4日裁决:得州地方法院为一名杀人嫌疑犯所指定的律师在庭审期间先后多次睡大觉,因此法庭对嫌疑犯判处死刑的裁决有失公平。最高法院决定,得州法庭要么重新进行审判,要么将这名死刑犯无罪释放。 这名犯人叫伯丁,被控于1983年在一部拖车中将自己的同性恋“恋人”杀死。当年伯丁对杀人罪行供认不讳,但现在他却翻供,宣称凶手另有其人。根据回忆,当年法庭为伯丁指定的律师坎农在两次庭审(其中包括最后宣判的一次)中,共睡了足有10多分钟。伯丁被判死刑后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就在死刑执行期临近时,伯丁终于接到了法庭的缓刑令。尽管渎职律师坎农一再声称自己并没有在法庭上睡觉,但他还没有等到法庭的最终裁决就死了。此后,伯丁开始了漫长的上诉过程,在大牢里一晃就是20年。2000年,他终于看到了一线生机:美国第五上诉巡回法庭作出判决:作为辩护律师,坎农的表现违背了宪法赋予伯丁的选择“有效”律师的权利,使其没有得到获得公正的机会。 得州当局不服,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辩称律师的“疏忽”与法庭判决的公正性无关。这意味着,为死刑犯辩护的律师“高枕无忧”在法庭上睡觉完全不影响法官“事关生死”的裁决。最高法院经过数月的审理,驳回了得州当局的上诉。宋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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