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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部无居民海岛管理法规昨日开始正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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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7月02日04:56 中国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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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7月1日电(记者苏敏)7月1日,由国家海洋局、民政部、总参谋部联合发布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颁布的第一部关于无居民海岛管理的国家制度,标志着我国无居民海岛利用活动进入法制化轨道。
我国海岛众多,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岛屿有6000多个,其中约94%的岛屿为无人居住岛屿;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岛屿和岩礁数量更为巨大,约上万个。海岛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特殊区域,在国防、权益、资源等多个方面都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由于我国海岛管理滞后,目前无居民海岛利用自主性、随意性较大,污染和损害海岛生态环境的事件频发,海岛周围海域赤潮增多,部分海岛的资源环境已遭破坏。炸岛、炸礁、炸山取石等严重改变海岛地貌和形态的事件时有发生,甚至严重影响我国领海基点的安全,从而导致我国主权和管辖海域丧失;有些海岛的无序开发造成军事机密泄露,干扰和影响军事活动,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为此,对无居民海岛进行规范化管理势在必行。
国家海洋局官员说,此次出台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明确了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单位和个人利用无居民海岛要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国家对领海基点等重要海岛实施保护和整治,禁止对领海基点及周围海域的各种破坏性利用活动。“该规定在我国海洋法律制度上开辟了一个新领域,是对我国现行海洋制度的补充和完善。”
据悉,国家将很快出台这项法规的配套制度,如根据《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全国无居民海岛功能区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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