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来女工超过600万,对她们的法律援助无疑是雪中送炭。 |
作为弱势群体的妇女,在遇到合法权益受损时有多少人懂得或敢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呢?尤其是没钱没权的妇女遇上这种难题更是一筹莫展。为了帮助这些姐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广东省法律援助处妇女权益部去年努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结案率高达近90%。他们用行动让更多有困难的妇女们记得有这样强有力的娘家人。
昨日(2月20日),广东省法律援助处向媒体公布了去年该处受理的一批案件,并希望能告知更多的妇女,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援助对象多为外来工
据介绍,去年广东省法律援助处妇女权益部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5宗,其中劳动34宗、婚姻家庭15宗、交通事故1宗、医疗事故1宗,其他4宗,办结49宗,结案率近90%。在受理的这些案件中,援助对象大多为外来女工,涉及权益较为广泛。55宗案件中,涉及外来女工的有35宗,占65%。外来女工案件涉及劳动、婚姻、人身等多方面。
以调解结案,为妇女争取较好的权益,成了这些案件中突出的一个特点。在办结的49宗案件中,以调解结案的有28宗,占57.1%,并且调解协议都能够得到完全履行,高效率、高质量地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湖北籍女工刘丽工伤死亡案就是其中的典型。省法律援助处妇女权益部向刘丽的家属提供法律援助,律师取得刘丽的妈妈属无劳动能力人的证据后,依法、依理与厂方协商,厂方同意赔付刘的家属10万元,而按照法律规定,死者家属最多只能拿到四五万元的赔偿。
结案49宗满意率100%
从案件办理情况看,援助案件的效果都较好,办结的49宗案件中调解或胜诉的达100%,当事人都表示非常满意。追索赔偿、分割财产、工伤待遇、补发工资等涉及财产案件45宗,为女工争取利益近300万元。如东莞安加鞋厂中毒女工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促使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护妇女权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省法律援助处妇女权益部咨询热线:(020)87185697、87776130。
踏千里 寻13名中毒女工
去年6月25日,广东省妇联接到一封来自四川的投诉信,投诉人张科贵说东莞安加鞋厂有10多名刷胶工人得了职业病,有的已经瘫痪,他的妻子王崇凤就是其中之一。
6月27日上午8时,由广东省妇联会同省卫生厅、职防院、卫生监督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组成的检查组,前往东莞安加鞋厂进行执法检查。到下午4时许,厂方才把王崇凤、蒋冬梅等9名女工叫来。但事实上除王、蒋二人外,其余7人均不是从事刷胶的。女工们悄悄地向检查组反映,刷胶组现有8名女工,其中6人出现手脚麻木症状,此前有4名女工已返乡。
检查组严肃要求厂方合作,将厂里的中毒工人送去治疗,还要求厂里提供她们的家庭住址,以便尽快找回检查、治疗。
6月28日,安加鞋厂将厂里的8名女工送到广东省职防院检查,结果5人须留院治疗。在媒体的全力协助下,一声史无前例的千里搜寻剩余中毒女工的行动展开。辗转于贵州、湖北等地的大搜寻到7月10日止,先后有13名中毒女工被发现,并被接到广东接受治疗。7月11日,以广东省职防院的主任医师为首的9人小组在安加鞋厂为近百名女工体检,又有14名女工检查出了正己烷中毒症状。
面对众多媒体,工厂总经理周佑俊承认工厂和管理者对这次中毒事件负有责任。他表示,愿意拿出100万元用于这些中毒女工的治疗,20万元作为职业病防治宣传经费。100万元的事故处理费汇入广东省妇联提供的账户,专门用作医疗费用和理赔费用。而其间安加事件在媒体上被称为“安加现象”进行讨论,关于职业病的防治也成了全省关注的热点。
外来妹 赢得13万赔付款
孙晓慧是大连轻工业学院的大学生,2000年11月,23岁的她被广州市番禺一家单位录用。2001年9月15日下午,孙晓慧在路边等车,周某逆向开着摩托车突然向她撞来,毫无防备的孙晓慧被撞成重伤,左额颅骨碎裂,颅内出血,颈部环椎骨折,导致脑萎缩、脑震荡。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者周某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孙晓慧在番禺人民医院一住就是大半年,伤情控制住了,但恢复得不快,并且还要继续做手术。这大半年,光医疗费就用掉了2.5万元,在孙晓慧家属的多次催促下,周某只垫付了5000元,后来再也不肯来了。孙晓慧积蓄不多,受伤之后每月只有135元的工资,看病只能东借西凑。同时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的孙晓慧遭遇了中国某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暧昧的理赔态度,他们认为孙晓慧的伤情没有明确的对应标准,拒不理赔。由于接下来还要进行第二次手术以修补颅骨,孙晓慧陷入困境。
万般无奈之下,孙晓慧委托家人写信给省妇联权益部,请求法律援助。2002年4月,接到求助后,省妇联权益部立刻行动起来。办案律师多次打电话到保险公司,为孙晓慧据理力争。在律师的努力下,保险公司不久作出理赔决定,赔付孙晓慧8万元。
解决了保险公司方面的问题后,办案律师又赶到周某所在的公交公司和村委会了解周某的经济状况,按计算,周某应赔偿孙晓慧13万多元,但律师了解到周某家庭负担很重,收入不高。经过办案律师跟孙晓慧分析,进行调解是较好的解决办法,经过律师一再争取,周某最后答应给付5万元,孙晓慧也表示同意。至此,法律援助律师为孙晓慧共争取到13万赔偿金并全部得到兑现。
施妙计 讨回负心汉20万
曾大姐和丈夫老黄结婚二十几年了,两人都在某电视台工作。
老黄除了工作外还在外面办了个按摩院。直到1996年,有人告诉曾大姐,老黄和按摩女阿丽好上了,曾大姐死活都不信,直到女儿的一席话让曾大姐终于明白了事情真相,决定离婚。
曾大姐和老黄在单位分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市价50多万元,离婚时老黄提出要房。1999年是福利分房的末班车,曾大姐琢磨或许离婚后还可以搭上这趟车,于是答应了老黄的要求。
2000年1月30日,曾大姐和老黄签订离婚协议,同意房子产权归老黄,老黄按成本价1.5倍给曾大姐补偿。二人完成了离婚诉讼,曾大姐在签收调解书时发现房子产权归老黄了,但却没有提及房屋补偿,一问法官,原来法官出于好心,在调解书里避开房屋补偿,以免电视台据此不再分房给她。曾大姐当时经过权衡签收了调解书,却不料引发了之后的纠纷。
当时社会上不少为争到福利房办假离婚的,电视台认为曾大姐夫妻是为了多分一套房而假离婚的,坚决不同意再分房给曾大姐。离婚后,老黄只给了曾大姐2万元补偿,再也不提这事了。
2002年,法律援助中心妇女权益部帮助了曾大姐,建议她以明确离婚调解书执行情况为由,找老黄谈一次,就离婚后财产分配情况签订说明。在实际操作中,曾大姐借说明老黄已给了房屋补偿2万元之机,特别强调了房屋补偿数额双方有异议,准备补偿金额待进一步确认。拿到这个说明后,曾大姐马上起诉,要求老黄给付房屋市场价一半的补偿。老黄自觉理亏,愿意调解,答应补偿曾大姐20万元,曾大姐考虑老黄的经济情况,允许他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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