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评论:反腐不作为也是腐败
2002年6月13日11:39 红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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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期间,原南京军区副参谋长陈宗德委员的一份提案,引起了很多政协委员的共鸣,他指出:反腐机关、反腐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不称职,应该追究其责任。笔者认为,此提案好,“反腐不作为”不仅危害大,后果严重,同时它也是一种极大的腐败,必须根治。
诚然,今天的反腐工作难度大,查证难、立案难、审判难。但再难,只要反腐工作者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没有催不毁的“糖衣炮弹”,没有查不出的“黑幕漏洞”。从最近几年披露的几件大案要案中可以看出,反腐不作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一是“视察盲点”类。明知有“腐”,不反、不问、不追、不究、不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二是“守株待兔”类。在位不谋其政,只待上访、举报,再“闻风而动”、“蜻蜓点水”;三是“引蛇出洞”类。本地区、本部门的案件不查、不问,甚至连群众的举报、上访都不屑一顾,等到在上级机关,直至中央纪委的干预下才引起重视,才“全盘出洞”;四是“臭味相投”类。有的“反腐者”与“腐败者”相互勾结,相互利用,轻者为其说情,重者为其袒护,为其“保驾护航”,并肩“同腐”,沆瀣一气。
上述四种表现,一种“胜”过一种。现实生活中,一些大案、要案、受贿、贪污、“黑社会”蛀虫的滋生,从某一方面来讲,正是由于上述四种表现才滋生的。因此,“反腐不作为”不仅是一种腐败,而且是一种比贪污、受贿,“黑社会”更可怕的腐败,它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它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它像一种慢性毒药,毒害着每一个国民的健康肌体,它像一种腐蚀剂,腐朽着国家的每一根支柱,可谓后患无穷。
如何杜绝或减少“反腐不作为”的产生,笔者认为:一是要切实追究“腐败”者所在地方的“反腐机关”和“反腐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失误失察追究制”;二是逐步健全、建立监督反腐部门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三是对反腐不作为者,决不姑息迁就,一旦确“诊”,即予严惩。(陈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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