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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施行新生育条例 “硕士夫妇能生二胎”未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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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25日04:26 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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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从今年12月起施行
信报讯据《金陵晚报》昨天报道,江苏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10月23日通过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从今年12月1日起在全省施行。新《条例》将从法律角度控制人口增长,“多交钱可以多生孩子”、“硕士夫妇能够生二胎”等传闻全部成为泡影。
根据新《条例》的规定,江苏省对“包二奶”、姘居而生育的行为将从重处理。不少委员在审议草案时,提出要重罚“包二奶”而生育等行为。《条例》采纳了这一建议,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生下小孩的,按照基本标准的6-9倍来缴纳社会抚养费”。而“超生”一个孩子必须缴纳的抚养费仅仅是基本标准的4倍。
新《条例》规定,有7类夫妻可以申请生二胎。其中夫妻中一方为因公致残的见义勇为人员,还有部分情况特殊的再婚家庭都首次被作为照顾对象。
可以申请再生一个孩子的情况包括: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严重影响婚配的;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刘泱沈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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