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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仙居县原县委书记陈根福卖官受贿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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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2日15:03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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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杭州12月22日电(记者 方列) 浙江省仙居县原县委书记陈根福最近被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追缴其收受的贿赂款13.58万元,上缴国库。
现年45岁的陈根福1997年开始任仙居县委副书记、县长,2000年3月任县委书记,同年9月任台州市黄岩区委书记。
经法院查实,1998年春节至去年,陈根福先后3次收了仙居县一建筑公司经理应某所送7万多元,并帮助应某的公司承接一个度假村工程,及为应某的表弟调动工作等。期间,陈根福帮助仙居某宾馆总经理朱某进行职级调整,先后4次收了3万元;帮助提拔周某为县某局副局长,收了8000元;在1999年收了仙居某公司经理的陈某5000元后,次年下半年就帮忙对陈进行了提拔。
除了“卖官”收钱,陈根福还利用职务便利,提议由仙居县政府办公室为仙居某厂以土地折价还贷一事进行协调,还帮助该厂向县财政贷款500万元,因而先后3次得到该厂厂长胡某的2万元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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