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外情挽救失足女大学生
转自搜狐
一直为其提供学费和生活费的奶奶突然病重,眼看余下的一年学费没有着落,沈阳市某大学21岁女大学生晓芸无奈把手伸向了同学,就在她身陷囹圄、即将断送美好大学前程之际,昨日,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同时沈阳市人大代表和检察官们还当场向其捐赠了1500元钱,以帮助其完成学业。
转自搜狐
没钱上学 女大学生铤而走险
转自搜狐
晓芸是一个文静、乖巧的女孩子,自小听老师、父母的话,学习成绩也很优秀。但不幸的是晓芸的父母已下岗多年,全家每月仅有100元补助费,而父亲身患重病又需要昂贵的医疗费,所以从上初中起晓芸就跟年迈的奶奶生活在一起,由奶奶负责她的生活费和学费。前年,晓芸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沈阳某大学,是一个刻苦学习、关心同学、爱护集体的好学生。
转自搜狐
然而,去年夏季,奶奶突患肺癌,晓芸一边担心奶奶有一天会离开自己,一边又害怕学费没了着落无法继续上学。去年11月5日下午,同宿舍的人都出去了,晓芸发现同寝室的同学李某把书包扔在床上出去了,便把李某放在书包内的储蓄卡拿到手里,然后到附近一自动取款机处取出了1000元人民币后,又把卡偷偷放回去。
转自搜狐
犯盗窃罪 法院做不起诉处理
转自搜狐
案发后,公安机关很快将晓芸抓获。皇姑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认为,晓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但鉴于其在犯罪后有悔改表现,能够积极退赃,且系初犯,决定对晓芸做不起诉处理。
转自搜狐
昨日,在皇姑区人民检察院,被取保候审的晓芸在其父亲、老师的陪同下来到了该院,沈阳市人大代表来了,沈阳市妇联权益部主任来了,大家都怀着一个共同的目的,那就是要挽救这个失足的少女。
转自搜狐
当皇姑区检察院起诉科检察官刘辉庄重地向晓芸宣读不起诉决定书时,晓芸哭了:“我感谢大家对我的帮助,我很后悔……我会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用好的学习成绩回报领导和亲人。”而晓芸的父亲则双手抱住头,一边哽咽地说着感谢话,一边向检察官不断地鞠躬:“我知道女儿是怕念不了书才一时糊涂走向犯罪,我相信她会珍惜机会,好好学习的……”而作为受害人李某则朴实地说:“我已经原谅了晓芸,我俩仍是好朋友。”据晓芸的辅导员介绍,晓芸自从取保候审回到学校后就一直埋头学习,不断写思想汇报,表达了极其懊悔的心理,期末考试晓芸的学习成绩又比以前有了提高。
转自搜狐
爱心奉献 失足女生继续学业
转自搜狐
沈阳市人大代表宋春辉在了解到晓芸的案件后,很替她惋惜:“如果仅仅因为没有钱,拿不起学费就念不了大学那太可惜了。”昨日的不起诉仪式上,宋代表当场捐赠给晓芸1000元人民币,请校方代为保管,作为其余下一年的学费。而皇姑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科的检察官们在审理起诉这起特殊案件时,走访了晓芸的家庭,了解到其困难的家境,这些富有爱心的检察官们共同捐款500元给晓芸,祝愿她早日走出阴影,以优异的学习成绩完成学业。
转自搜狐
沈锦秀 主任记者 赵桂华 实习生 刘滨
转自搜狐
相关链接:
转自搜狐
3月28日,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率先成立了全国首家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成立大会上,浦口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宣读了《大学生犯罪预防、处置实施意见》(讨论稿),其中有这样的一段文字:“对于已构成犯罪的在校大学生,针对不同情况,有选择性地对有帮教条件和具有可塑性的初犯、偶犯,综合考察其犯罪情节、作案手段以及犯罪动机,检察机关可相应地作出暂缓不起诉的决定。”
转自搜狐
“在校大学生失足可暂免起诉”的消息一经见报,立即引起轩然大波。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