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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任前公示”受质疑 只要“占坑”就应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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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6月24日10:06 京报网-北京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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朽木
任前公示,经过这几年的实践,人们对它已不再陌生了。但一般都认为,只有提拔使用者,才需公示。换句话说,原级别调动、挪挪位置,似乎不在公示之列。
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或者说,如果真的这么去做,会产生一个新的死角。见过不少这样的例子。甲地官当不好,换到乙地照常人五人六;在甲单位弄得怨声载道,甚或是一屁股屎,擦都不擦,一纸调令,又到乙单位履新,重起炉灶。据说这没有什么,又不是提拔使用,都是同级别之间的调动嘛,“正常调动而已”。而这种“换一个位子”、“换一把椅子(交椅)”的做法,毫无疑问,弊端多多。如果是一个清官好官倒也罢了。但如果对象是昏官庸官甚或贪官,问题就少不了,小不了。其一,失去了对官员的督察处理,是对干部管理的蔑视和挑战;其二,对人民群众不负责任,包括对人民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喜怒哀乐毫不负责,会冷了百姓的心;其三,是对昏官庸官贪官的放纵,助长其本已就有的恶习;其四,对新的地区、单位不负责任。这几年,这里那里的“三拍”干部不断出现,就是这种“换位子”式的用干部的恶果之一,在甲地、甲单位胡乱拍胸脯上项目,拍脑袋乱办事,弄砸了拍屁股走人的,没有上头“帮忙”,没有一纸调令令其“平调”或“改任”,他们能够从从容容地溜之乎也吗?
这个被有意无意忽略了的问题,这个老百姓看得很清楚但有关部门却不去做不去抓的问题,最近终于在广东划上了句号。报载,广东省委组织部近日正式颁布实施的《省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明确规定:提拔、平调、改任,任前都要公示。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和杜绝“占着茅坑不拉屎”、尸位素餐,以及占着茅坑乱糟蹋之徒。总之罢,只要“占坑”,就要公示,就要接受人民的评判。
这一决定好。
好就好在不仅完善了规矩,重要的是堵住了死角,让所有从政者、当官者时刻保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状态,永不懈怠,不敢拿屁股底下的交椅开玩笑,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是否对得起自己的“位子”。干得好,当然没啥好说的;干得不好,当懒官昏官庸官贪官,就会有巨大风险,拍胸脯、拍脑袋的代价明摆着,即有可能是最后连“拍屁股走人”都化为泡影。何故?还是那句老话: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你想平调、改任都得公示。公示,百姓会给你相应的口碑的,会给你打分的。可不慎乎?!
这才是完全的公示。这种任前公示,是全面的、负责的,因而也是得人心的。这,才真的符合现代干部管理的要义,这,才真的符合“是骡子是马拉出去遛遛”的“实践标准”评价,这,才真地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于组织人事工作之中,用于识人用人之中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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