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仅今年1月至10月,省妇联权益部信访接待中心就接到42件关于家庭暴力的投诉。明天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有关专家指出,法律对家庭暴力的威慑力还有待提高,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要学会保护自己的权益。
家庭暴力案件逐年上升
从省妇联系统接待信访案件情况看,我省家庭暴力案件总体呈上升趋势。2001年我省家庭暴力案件占信访婚姻家庭案件的24%;2002年占26%;2003年占33%。
据省妇联权益部部长何毅介绍,信访案件中大多数家庭纠纷都涉及家庭暴力,这一方面反映我省家庭暴力形势比较严峻,同时也表明维权意识越来越深入人心。
婚外情是最大诱因记者在省妇联接待信访案件纪录上看到,很多上访女性关于家庭暴力的描述中都出现“丈夫有第三者”、“逼着要离婚,不离就打”等字样。
据介绍,到妇联投诉的家庭暴力事件中大部分是因为男方有外遇后发生的,而且全部是男方对女方实施侵害。她们的遭遇都很相似,丈夫在外面有了外遇,被妻子发现后,就对妻子实施暴力,威逼她们离婚。但大多数妇女因为传统观念都选择忍耐,即使被打得全身是伤也不愿到派出所报案。
法律威慑力有待突破
据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法律服务站费永庆律师介绍,我国目前在家庭暴力的立法上仍有不足,现行法律法规的缺陷导致对家庭暴力惩治不力。
我国《宪法》、《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家庭暴力行为都有禁止性规定,但都缺少明确的认定和制裁条款;其次家庭暴力案件的执法主体不明确,导致对家庭暴力行为制裁不得力;再次,受害人很少到派出所报案、去医院进行伤痕鉴定,这给取证带来很大难度。
此外,社会上有一部分人把家庭暴力行为理解为“家庭私事”,同时,在“家庭纠纷”、“夫妻之间的事情”和“家丑不外扬”等传统思维定势的束缚下,使家庭暴力这一带有隐私性的违法行为难以得到行政和法律的干预,成为家庭暴力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本报见习记者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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