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孟环)“城市新贫困是近年在我国城市出现的、因社会结构转型、经济体制转轨、经济和产业调整而诱发的贫困。破解贫困是城市发展中一项伟大的社会工程。”海淀团的郑佳珍代表在本次人代会上提交了《政府应当履行职责关注城市新贫困问题》的建议。
郑佳珍代表认为,过去旧体制下的以单位进行的养老、病残救助、子女安置等福利功能基本上不复存在,而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两者之间的空当,使上世纪80年代中期后出现了中国城市的新贫困———相对贫困。新贫困表现出一定的相对性,他们温饱无虑,但在社会的阶层结构中处于最底层,在社会机会面前属于弱者,没有外力的救助,靠他们自己的努力难以摆脱贫困回归主流社会,这是一个灰色的群体。城市的新贫困主要发生在部分下岗、失业和少数在岗职工中,因而这种贫困也是一种局部性贫困,城市的最低生活水平也显著高于农民。因此,郑代表建议:
一要加大对城市贫困户的救助力度,比如加大对城市贫困群体的“教育扶助”。由于贫困群体的收入基本只能完成劳动力简单再生产的循环,其自身及子女受教育的费用往往是难以支付的,只有教育,才能根本改变这个群体的知识结构,从而在社会再生产的产业链中找到更有利的位置。此外逐步考虑在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政策优惠,这样一来就会对缓解贫困起到平滑作用。
二是政府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为贫困群体提供就业服务,做好劳动培训工作,努力提高贫困群体劳动者素质。针对贫困群体劳动者年龄结构特征和技术缺门,与社区组织、各类学校、慈善机构进行合作,开展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和求职招聘服务。包括深入地个性化服务,直接与企业联系,帮助推销。
三是建立定向、定点城市贫困监测系统,为破解城市贫困提供决策凭据。主要是对经济发展环境、市场物价变化、相关政策等对贫困群体生活影响程度、贫困户家庭收支、就业人数及行业、职业构成、消费需求变化、家庭结构及家庭成员素质提高的状况等方面进行长期观察。
四是要建立完善而覆盖面广的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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