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先生昨日向记者报料称,我市某些中小洗浴中心的沐浴露、洗发露、肥皂等洗浴用品质量低下,对消费者构成严重的健康隐患。
据张先生说,16日下午他到我市一家洗浴中心洗浴,使用了一种没有商标且气味怪异的洗发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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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随后走访了我市的几家洗浴中心,看到这些洗浴场所大多都给客人提供洗发水、浴液、牙膏、牙刷、毛巾、搓澡巾等洗浴用具,但其中很多用品明显属于“三无”产品,有的甚至连外包装也没有。
在一家洗浴中心,记者看到,工作人员为每位顾客提供的毛巾、搓澡巾全放在一个袋子里,上面却没有任何标志。其中一名服务生为顾客推荐的“浴盐”外包装非常粗糙,上面只是简单地注明由某某洗浴用品公司出品,却没标注厂方的电话及详细地址,也没有合格证。另外,在一个大包装“芦荟浴液”上,整个外包装都无法找到生产日期。
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消耗性用品的成本是打在浴资里,不另外收费,许多消费者认为既然是免费使用,也就不太计较。然而,洗浴产品的表面活性剂如果加入量少、质量又差,将会降低活性成分对油垢的增溶作用,影响去污效果。而PH值不合格会对皮肤产生刺激作用,如瘙痒、皮肤过敏等,也会对发质产生影响。
本报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去洗浴一定不要贪图便宜。同时,消费后还要保存好服务凭据,如发票、单据等,一旦出了问题,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及时索赔。
通讯员 英杰 丁凡 记者 德强责任编辑:亦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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