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难产起源
———维权业主分成对立两派靠业委会维权还是靠居委会维权?
记者在珠江花园了解到,与其他一些问题小区一样,珠江花园存在开发商改变规划图、侵占公共用地,物业管理公司挪用物业维修基金等问题,并由此引发业主的维权运动,业委会成立也势在必行。
筹备组成员李永明介绍,2006年3月6日,珠江花园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并成功报番禺区国土房管局备案。在筹备组准备成立时,对15名联名业主张榜公示一周,没有业主自荐增补。
但到了2006年8月,小区内一个叫“维权小组”的业主组织也宣告成立。
业主的“左派”和“右派”在先针对开发商维权还是先针对物业公司维权、要否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权、居委会能不能直接干预管理小区事务两个问题上存在着根本分歧。
筹备组成员李永明告诉记者,目前小区业主的中心任务是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两个业主组织,否则,不论跟物业公司还是开发商谈判,很难取得理想的成效。
而李泽生则说,社区根本不需要成立业委会,很多小区成立业委会后也都不得安宁就是明证。以前居委会都把社区管理得好好的,现在来了物业公司,才把事情搞乱了。
“维权小组”成员王老师也明确表示,珠江花园自治工作要由居委会来领导。“居委会带有政府派出机构性质,只能监督和指导业委会,不能参与或领导业委会。否则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肯定是不公平公正的。”筹备组的成员认为自己的观点更有道理。
●房管局要求居委会牵头改组筹备组
2007年1月15日下午3时,由番禺区洛浦街维稳及综治办公室牵头,召开了"珠江花园业主大会筹备工作协商会议"。参加这个会议的人员包括番禺区国土房管局、洛浦街维稳及综治办公室、珠江居委会、南英公司、珠江花园业主大会筹备组、“维权小组”的代表22人。令人瞩目的是,番禺区国土房管局派出了由副局长、局长助理、物业管理科长等四名代表组成的强大阵容参加会议。
会上,开发商和“维权小组”代表质疑了筹备组的合法性。“维权小组”代表李泽生指出,根据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应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而筹备组2006年3月成立,至今已逾半年,却未能召开业主大会。而且筹备组的代表集中于小区的两栋楼,也没有开发商参加,没有广泛的代表性。因而现在的筹备组必须改组。
开发商代表建议,按有关法规重组筹备组,筹备组人员应按小区内九栋高层楼每栋1人、小洋房1人、别墅1人、开发商1人、维权小组1人、居委会1人、街道办1人共15个名额组成。该方案得到李泽生的赞同。“维权小组”还提出另一个方案:由筹备组和“维权小组”各出五个代表组成新的筹备组。
但筹备组代表坚持,筹备组已经完成了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大部分工作,只可顺而不可逆,应该在现有基础上,寻求共同解决的办法。
筹备组成员杨知源说,2006年11月,番禺区房管局曾发文敦促筹备组尽快做好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前的所有准备工作。按建设部规定,筹备组应由业主和开发商双方代表参加。接到房管局的指导意见后,筹备组于2006年12月12日、2007年1月7日,两次致函开发商南英公司进行协商,邀请开发商派代表加入筹备组,但均被拒绝。“开发商的负责人永远就一句话,‘依法依规成立的合法筹备组我们就支持’。”杨知源气愤地说,当初筹备组在房管局备案后,房管局有关人员也没有按规定发涵给开发商,要求开发商参加筹备组。
为什么开发商不派代表加入筹备组?南英公司负责人曾少杰对此说:“他们今天一发函,第二天就颁布了选举办法,根本不尊重我们,我们还参加干什么?他们纯粹是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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