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就此质疑
城管坚称合法
专家观点交锋
本报今天消息 城管没收无牌小贩的东西已司空见惯,《物权法》出台后,城管的这种做法到底合不合适呢?
央视昨晚报道:最近,广州一名无牌小贩因为连续两天被城管没收了摆卖的工具和商品,在马路上失声痛哭。
城管没收无牌小贩的工具和商品,与《物权法》是否冲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轶说:“如果没有法律上非常明确的依据,任何机关和个人是不能够随意地没收流动摊贩的生产工具,或者是他们的其它私人财产。”
广东省委党校法学部教授宋儒亮则说:“城管的权力,有学者统计,2004年大概有14项职能300多项权力,这些权力都是工商、公安让渡过来的,没有经过一部法律来授予。”
央视还以“编后话”的形式发表点评《城市管理不是掀瓜摊》称:“城管的权力好像大得没有边,他们一执法,不是掀瓜摊,就是没收三轮车,往往会断了人家的生计。这样的权力到底有多少法律依据谁也说不清楚。在10月1日《物权法》实施前,建议那些戴红袖箍、大盖帽的人好好学学《物权法》,也趁这个机会把城市管理的水平提高一个档次”。
但另一家传媒则报道了专家的相反看法:走鬼乱摆卖,因为不符合有关法规,故其摆卖工具和商品,属于“违法工具”,城管依法处理,并无不妥。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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