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告公司将在小区电梯里发布的广告费给了业委会,招致物业公司不满,将电梯广告全部拆除。广告公司将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告上法庭,要求索赔经济损失40万余元。
正文张先生是一家广告公司负责人;他的公司在某小区代理发布电梯广告,生意虽说不大,可让张先生十分头疼。
『张先生』当时签的三方协议,物业公司还有业主委员会。第一笔款子给了物业公司,可第二笔款子给了业委会后,广告就被撤了下来,影响了我的生意。
正文这就是张先生和物业以及业委会签的三方协议。原本一切顺利,直到有一天,业委会的人登门拜访,表示物业公司就要进行更换,后续款项应该直接交给业委会,理由很简单,所有社区公共部分的收益归所有业主。
『张先生』不都是甲方吗,给谁都一样,只要把我的生意做好。
正文无论是物业公司还是业委会都是合同上的甲方,张先生认为把钱交给任何一方都是合同范围之内;结果不到半年时间,张先生所经营的电梯广告全部被撤下,张先生一下子傻了眼。一气之下把原物业公司以及小区业委会告上了法庭。记者为此联系小区业委会以及原物业公司,发现对于电梯广告收入的归属,双方意见分歧较大。
『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雄城市花园 业委会成员』这都是物业的错,费用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我们当时就怕物业把钱全拿走。
『北京中协物业服务公司 工作人员』这不对,我觉得物业应该拿费用。用于维护、管理、清洁这一块。
正文电梯广告收益到底应该属于谁,原物业单位及业主委员会依然争论不休;但是目前的情况是,小区物业已经更换,张先生的电梯广告依然不能发布。据了解,大兴法院已经开庭受理此案。而据刚刚通过的物权法规定:小区公共部分广告必须征得全体业主同意,经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代理行使权力,所得收入要存入业主共同账户,也就是归全体业主所有。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 秦兵』业委会犯了个错误,应该先与广告公司谈,然后委托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管理维护。
正文这是前一段时间我们节目报道过的华远尚都国际小区;社区内ATM取款机,咖啡厅、电梯收入以及地下出租停车位所取得的收入,按照面积比例对业主进行物业费折抵。虽说物业费减的不多,但是这种“公共区域权益”分配概念已经在北京个别社区内开展。但是面对北京6000多个社区不到十分之一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社区公共权益分配的道路依旧遥远。『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兵』成立业主委员会目前是非常艰难。再加上目前业主委员会操作细则没有明确,很多人是无偿服务,没有凝聚力;因此,在叶委会于物业关系已经明确的今天,业委会的专业性将决定社区全体业主的权利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