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民王先生询问:
2006年12月,我的摩托车被偷,当时我就报了案。没想到前两天,有几个人找到我,说我的车子撞到他家的人,要我赔医疗费。
我车子都被偷了,本来就受了损失,现在车子撞了人,还要找我赔钱,太不公平了吧?可是被撞的人说,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由车主担负连带责任。
江西皆诚律师事务所邹琼律师回答: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你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虽然你是车主,但车子已被盗,而且报案,也就代表你对摩托车没有监管责任。摩托车撞到人,应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与你没有关系。(记者胡骅整理)
摩托车 交通事故 被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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