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6月7日讯
(记者杜颖)海口教育的不均衡发展现状早已引起了社会多方的关注。市政府在6日举行的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了《中共海口市委、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就如何以均衡促发展,从而在5年内使全市教育跨入全国前列提出了具体举措。
学校异地新建原址须搞教育
在薄弱学校的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用5年时间重组、合并和撤销一批规模小、条件差、效益低的学校,将城区部分高中迁到郊区异地新建,原址用于发展义务教育。
“留守儿童”纳入关注重点
实施意见提出扩大实行“两免一补”范围。对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残疾学生和农村“留守儿童”的义务教育,收费上“一视同仁”。新建1所特殊学校,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帮助农村“留守儿童”解决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尤其要帮助解决好他们住校方面的困难。
民办校公办校地位相同
新实施意见提出,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而对另一方公办学校下一步的发展,新实施意见则提出,要求各学校必须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严禁在硬件建设上互相攀比,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强化班、快慢班,造成失衡现象。
取消“等级学校”遏制择校风
创新教育督导模式,取消义务教育阶段“等级学校”的评估,实行统一标准的“规范化学校”建设也是新实施意见的一个亮点。新实施意见提出,完善招生考试方法,逐步提高市重点高中向农村初中直接择优录取毕业生的比例,从2007年起提高到15%。同时完善小学、初中“就近免试入学”办法,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之风蔓延的势头。
(来源:海口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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