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人的成长:繁荣、法治从此启端
十年中,进步惊人
对现状再多不满的港人,其实也不能回去适应60年代的香港,因为现在确比当年好。
现在回想这个殖民地的60年代大概是挺令人难受的,贪污成风、公文都只有英文、打工仔没年假、棚户处处。当时,社会需要正义个人如英国传教士叶锡恩,替受欺压的上访人士伸冤请命。
上世纪70年代殖民地政府摇身变成进取的有为政府,有意识地推动我在文里简称的“善治”和“现代化基本建设”。
这里我不想花篇幅探究民意、民间抗争和进步人士如何替这些改革作出贡献,虽然那是很重要的课题。我也不去勾划资本主义发展的阶段,或去猜测殖民地政府的动机,只看行为和成果。
想想这份上世纪70年代的清单:
廉政公署成立;
中文成为法定语文;
启动长期建公屋和居者有其屋计划,后来共住进接近半数港人;
九年强迫的免费基础教育;
法定工人7天有薪假期;
法定有薪分娩假期;
制定解雇补偿等劳工保护法例;
增加低价公共医疗;
引进公共援助计划;
制订男女平等的离婚法;
成立环保、城市规划的部门;
成立消费者保护机构;
设劳工署调解劳资纠纷;
设立大面积的法定郊野公园;
发展卫星新城如荃湾、葵涌、屯门、沙田;
1971年开通海底隧道连起港岛和九龙;
圈地全力建地铁并在1979年启用;
成立贸易发展局和生产力促进中心;
吸纳社会精英进入咨询委员会,所谓行政吸纳政治;
设立分区的民政署以加强官民沟通,了解民意;
高级公务员开始本地化,政务官所谓首长级的官员中, 77年共337人,本地人占35·2%,共142人,81年增至611人,本地人占45%,共258人,包括首长乙级的陈方安生和首长丙级的曾荫权;
1982年成立区议会,分别代表香港18个区,议员部分直选:
另外,1973年开始将部分市政管理和差饷收入下放给一个叫市政局的市议会,市政局财政自主,局内非官位议员一半由政府委任,另一半由具资格投票的市民一人一票直选,后来更发展到超过六成是直选的。
以工人法定有薪假期为例,当时商界和亲北京人士都大力反对,另外,反贪受到警务人员集体抗争,把廉政延伸到商界贪污时亦受到部分商界阻挠,抗拒的力量不可谓不大,但殖民地政府却不改初衷。当时很多政策如劳工安全法、解雇补偿、公共援助都受到部分商界反对,以至英国的费边社在1976年说世界上没人比香港商人对这些几乎放诸四海的改革更多过度反应。由此可看出殖民地政府面对本地某些特殊利益集团时有着强势的自主性。
港英政府的理念——积极不干预
当时主政的是麦理浩,香港任期最长的一任港督,由1971年11月至1982年4月。他不像前任的港督都是殖民地事务部模塑出来的官僚。外交官出身的麦理浩一定知道,在当时的世界,保留着殖民地并不怎么光荣。二战后,全世界去殖民化,英国本土已建立福利社会,工党长年执政,学者和意见团体如费边社都在70年代发表报告书,要求殖民地政府为香港提供善治,大气候使然,大概后期殖民官也难免感染到老家的主流价值。
可是香港的自我完善步伐当时不见得都很超前,有些建设还落后于邻近地区。我在1978年底仍在写文章,声援基督教工业委员会争取妇女有薪分娩假期,香港的这方面法例的制定在时间上晚于中国大陆、台湾、印度、新加坡、菲律宾、泰国和斯里兰卡等地。可以说,殖民地的改革不一定是基于某些普世价值或愿景蓝图,而是渐进、实用主义甚至机会主义的与时俱进。
麦理浩第一份施政报告已强调公屋、教育和社会福利的优先性,可是碰上经济衰退,计划都要延后或修改,幸而随后的经济快速成长增加了麦理浩的底气。
当时的财政司是夏鼎基,他就是说“积极不干预”那名句的人,任期大致跟麦理浩一样,由1971年至1981年,可以说有麦理浩就有夏鼎基,是分不开的。这样,我们才看得出,后来有人把积极不干预等同放任主义或洛克式极简政府是不对的。若果当年麦理浩用后来的自由市场基本教义派的理解去解读积极不干预,就不会有他主政下进取有为的强政府。
不过麦理浩也有所不为,不学日本、台湾、韩国、新加坡那样制定工业政策,不直接补贴或保护个别产业,对经济活动管得比较有节制,并在财政上量入为出。换句话说,积极不干预只适用在经济范围,政府在市场失灵情况下要积极去矫正,却完全不妨碍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公帑转移支付,对垄断性事业如海底隧道实行公有制,主导资产性投资如建公屋,推动该有的现代化基本建设包括提供福利保障、公共医疗和公费教育等等。我们可称当时的政府行为是务实的进步主义。
1961年香港的人均年收入是582美元,1969年首破美金1000元大关,1971年到1981年更升了6倍。有趣的是,70年代经济增长速度高过回归后的十年,但贫富差距基尼系数却能维持在0·43,还是很高,但已较五六十年代为低,更远低于1997年至今。这大概部分是由于麦理浩政府的进步主义政策有助缓和贫富差,却没有箝制经济增长。
法治和自由,逐步奠定
香港的法治与司法独立机制,开始得比较早,一向是殖民地的特点。上世纪70年代中以后,法治因为廉政而更有说服力,成为香港被公认的最重要机制,香港没有报刊书籍出版的事前检查这回事,虽然在1967年“反英抗暴”期间政府曾查禁过左派报纸,到1987年才取消报刊管治法,并在1974年禁映过谈文革的国语片,但言论尚算自由。上世纪70年代确还有压抑公民集体行动的殖民地恶法,比如三个人一起可构成非法集会罪,工会不准把会款作政治用途、不准与外地势力勾结等等,不过人身保障及言论、迁徙、就业、学术、信仰自由远胜于同期的其它华人及东南亚地区。
殖民地政府的改革,在麦理浩的前任戴麟趾时期已开始,不过,用力最大、开花结果的是在麦理浩任内。从麦理浩政府所遇到的阻力,我们可以推想到,政府若是自主性旁落,管治成绩也难彰,就算不至于利益输送,也会因为不想冒犯特殊利益集团而不思作为。
殖民地原有的法治和自由,加上上世纪70年代的善治和现代化基本建设,维系了资本主义香港的高速发展,虽然仍有不绝的弱势群体维权抗争和行业的工业行动,却大致上实现了当年大多数港人的核心愿望,即繁荣安定,在此基础上,许多居民的自我感觉也越来越好,视香港为家,认同香港。
可惜的是到80年代中,大家在纷纷总结香港“成功”经验的时候,对既有的善治与现代化基本建设视作理所当然,却没有充分认识到70年代的务实进步主义对香港繁荣安定的贡献,好像香港是自自然然奇迹般的变成善治的世界城市。在当时大行其道的自由市场基本教义派思想引导下,本地的商界精英把香港的成功经验庸俗化,遮蔽了麦理浩而单独引用夏鼎基,更常把后者的积极不干预抽离语境,成了保守意识形态的咒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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